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协议离婚程序 >

卫生部公布《速冻面米制品》国家

时间:2011-11-28 16:23来源:江际流 作者:GengL 点击:
卫生部公布速冻面米制品新标准修改微生物指标 卫生部24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新的《速冻面米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标准将于2011年12月21日起正式施行。新标准修改了修改了微生物指标规定,采用了微生物分级采样方案,同时根据致病菌风险评估结果,调整了

  卫生部公布速冻面米制品新标准修改微生物指标

  卫生部24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新的《速冻面米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标准将于2011年12月21日起正式施行。新标准修改了修改了微生物指标规定,采用了微生物分级采样方案,同时根据致病菌风险评估结果,调整了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量规定。

  根据中国速冻面米制品产业发展和居民消费的特点,《速冻面米制品》(GB—2011)的范围包括了饺子、馄饨、包子、粽子、汤圆等速冻预包装食品。

  据悉,《速冻面米制品》在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和相关国家的管理经验,科学分析中国速冻面米制品的种类、特点及安全风险和消费特点等,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程序。

  此前,该标准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向世贸组织成员通报,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法规规定登记。充分听取了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专家的意见。

  新标准修改了速冻面米制品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对比一下离婚协议书。使其更加准确;参考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采样方案和限量规定,修改了微生物指标规定,采用了微生物分级采样方案,同时根据致病菌风险评估结果,调整了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量规定,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产品特性和与其他国家标准间的协调性,调整理化等指标规定。

  为便于企业更好执行《速冻面米制品》(GB—2011),该标准设置了实施期限。在2011年12月21日前,鼓励企业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经营。自2011年12月21日起,企业必须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卫生部称,将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科学认识和执行新标准,保障公众健康。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