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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12-03-28 18:44来源:熊伙 作者:阿羊 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农垦总局: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减轻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危害,规范事故应急处置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业部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农农发〔2012〕2号.ceb

  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终稿).doc

  附件:

  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听听协议离婚程序。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业部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形的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使用农药造成的农作物药害事故;

  (2)使用农药造成的水生生物、蜜蜂、蚕等有益生物死亡事故;

  (3)在农药使用环节发生的人畜中毒事件。

  1.4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科学处置;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规范有序、快速高效。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农业部成立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范围内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担任,副组长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所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主管副司长担任,成员由农业部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

  农业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办公室主任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主管副司长担任,副主任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主管副所长、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管副主任担任。

  地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负责本辖区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领导机构职责

  (1)指导处置农药使用安全事故。

  (2)确定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控制级别,部署应急处置措施。

  (3)向社会发布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信息或公告。

  (4)确认处置结果,你知道法院协议离婚程序。决定解除警情。

  2.3 工作机构职责

  (1)受理、收集、整理农药使用安全事故信息,向领导机构报告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有关情况。

  (2)组织专家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进行评估,提出启动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级别建议。

  (3)组织开展事故技术鉴定,提出补救措施,查缴涉案农药产品。

  (4)监督、检查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5)汇总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处置结果,提出解除警情建议。

  (6)对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和管理。

  (7)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8)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监测和预防

  3.1 监测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农药使用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监测机制。建立农药信息监测点,定期对农药产品质量、使用状况等进行调查分析。

  3.2 应急准备措施

  (1)建立完善农药监督抽查制度,及时公布农药质量状况信息。

  (2)建立农药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强化信息交流。

  (3)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的培训,保障农药使用安全。

  (4)对农药质量、使用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防范农药使用安全事故措施。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事件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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