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预售房需要注意的问题来源:中国法律网 作者:hss 时间:2012/04/19 推荐房地产律师: 核心内容:商品房预售是在房屋还没建成的情况下与购房者达成预购合同。在这时,购房者因为不能马上获得自己的购买的房屋,需要比普通的商品房买卖承担更多的风险。那么,在签订这类预售合同时购房者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呢?在此,中国法律网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核心内容:事实上协议离婚程序。是在房屋还没完全建成的情况下与购房者达成预购合同。在这时,购房者因为不能马上获得自己的购买的房屋,需要比普通的商品房买卖承担更多的风险。那么,在签订这类预售合同时购房者需要注意些什么事项呢?在此,中国法律网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商品房预售签订合同注意事项: 注意一:签订认购书、缴纳 首先,需要确认到认购书中的“定金”二字,区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因为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适用于定金的法律规定,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的成立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预订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 在此小编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 其次,一般在实际交易的过程中,开放商提供的都是格式合同,写的都是“定金”,购房者一定要注意。 再次,购房者一定要了解清楚定金的退还条件,在合同上要有相应的说明。3因为到银行的按揭办理是在签订购房合同后,那就肯定在签订认购合同后,而银行是否按照购房者所意愿的给予意向中的按揭比例、贷款年限及利率是不能事先确定的,因此在认购合同中一定要对这类情况具体约定退款条件; 注意二:签订购房合同 1、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最好先了解这三个文件: a.《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8号) b.《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11月15日建设部令第40号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 c.《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要看清开发商的两证“国有”、“预售许可证”,其中国土使用证一定要看仔细该土地的使用年限与用地性质,预售许可证一定要注意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这两证最好是看到原件; 共3页: 上一页 1 分享到: 上一篇: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