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当日,周某仅有的行为是在接到xxx公司中关村店维修主管的电话,说冷柜温度探头到货后,便通知了一下高某。随后,高某却没有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报批,我不知道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擅自一人去维修冷柜,并带电作业,酿成大错。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上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二是行为人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只能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并与生产、作业有直接关系;三是行为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两种形式:听说诈骗罪 构成要件。一是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二是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构成本罪,只要具备其中的一种形式即可,不要求两种形式同时具备。但在本案中周某作为维修部门的负责人并没有强令高某冒险作业,甚至都没有让他立即去维修冷柜,而只是告知其维修的配件到货了。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周某的行为根本不符合刑法所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法定构成要件,不应该承担此次事故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