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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声音]如此奇判,无辜蒙冤受屈!谁应为我的人身损害埋单?

时间:2012-01-29 15:37来源:小雅九如 作者:伊人梦 点击:
[百姓声音]如此奇判,无辜蒙冤受屈!谁应为我的人身损害埋单?(0/48) 如此奇判,无辜蒙冤受屈!谁应为我的人身损害埋单? 这场官司:赢者赢得莫名其妙,输者输得摸不着头脑。 这场官司:邪恶在微笑,正义在哭泣! 尊敬的领导及各位高人: 我是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万峰
[百姓声音]如此奇判,无辜蒙冤受屈!谁应为我的人身损害埋单?(0/48)



如此奇判,无辜蒙冤受屈!谁应为我的人身损害埋单?

这场官司:赢者赢得莫名其妙,输者输得摸不着头脑。

这场官司:邪恶在微笑,正义在哭泣!

尊敬的领导及各位高人:

我是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万峰林场职工。

我是人微言轻、规行矩步的普通平民,我是生活在底层的家庭妇女,我是收入低微的弱势职工。我丈夫是农民,干着收入不稳定的苦力工。我夫妻俩拢共尚不足2000元的月收入艰难地供着一对儿女上学,支撑着风雨飘摇的家。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我不会无理取闹也不会无事生非。不是我想"树敌",与某些所谓的"人民法官"对立,而是徇私枉法者在与丑恶为伍、与法律作对、与正义作对,与人民作对。

我无辜遭受人身损害,对司法满怀信心和期待却遭遇司法不公,含冤莫白,伤痛加心痛,深感惊愕和绝望…我犹如大海一漂流物,难道命运真的取决于海的愤怒和微笑?在喊冤的海洋里我只是不起眼的沧海一粟。但我要向行为龌龊、道德沦丧、知法犯法的法官质问:是什么动力在背后操纵着你们肮脏的灵魂,让司法彻底丧失了公正性?让神圣的法律完全偏离了正确的轨道?

嘤其鸣矣,求其返声。下面是我如何遭受人身损害和遭遇司法不公的事实公之于众,跪求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为我主持公道!敬请有良知的社会各界人士为正义奔走呼号!呼请法学界及新闻媒体关注!就我的案子大家来辩法析理,评判是非。如能唤醒玩法弄权的法官们的良知,是我最大的心愿!斩断利益背后的黑手,实现司法公正是要靠广大民众的共同努力和关注。只有生活在以人为本的法制社会里,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一、我遭遇人身损害的事实概况

我名易梅香(联系电话),女,三十七岁。单位效益差,工资低廉。在2005年至2008年春的3年期间,在节假日与平常休息日里,我经常被湖南省邵东县一木材经销商老板雇请去偏远山村为其采购木材做清理、检尺等工作。每次老板领我同去同回,劳动全过程都是老板领我一块干活。所谓检尺就是协助老板在约10米长的杉原条的另一端拉皮尺和看尺,另与老板一块清理所采购的一车杉原条有多少条、多少米。雇主老板负责我劳动日期的伙食和往返交通,因我是被老板雇请的临时工,我的劳动报酬是毎工作一天老板即付给我一天工资。(2007年之前每天50元,之后每天100元)2008年3月24日早上6时,在雇主老板的安排下,我跟随他一块乘坐货车去到广西省资源县某偏僻的山寨为其采购木材从事劳动。工作完后于当下午4:30时许,再在老板安排下随他一块坐上满载杉木的货车返回。车才行至约2公里处,由于严重超载压塌村道路基,翻落于7米深的陡坡直滚到河里,我差点没被掩死。这次事故造成我脊柱第12节龙骨粉碎性骨折、左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及头、足、手多处受伤。伤后被送到新宁县阳光医院住治一晚。翌日早上,由县医院安排120急救车及医务人员将我护送到长沙市湘雅附二医院治疗。装运木材的货车成了一堆废铁,司机亦受重伤,司机在数月后赔付了我2万余元后就再也无力支付我高昂的医疗费。可是,黑心无良的雇主老板见我伤势严重一走了之,拒不负担医疗费。我家人四处贷款借钱,负债累累。我在全麻醉情况下,在手术台躺了8小时作了脊柱多位开放性手术,并内装固定钢架。住院20天,伤未愈,因再无钱支付昂贵的医药费(其他骨折部位没有治疗),被迫提前出院,租用专车及担架护送回家。长期卧床静养,苦不堪言,伤痛折磨得我死去活来。如果没有亲人的陪护和安慰,并源源不断地寄予我生的希望,真想一死了之。这次短期住院仅手术医疗费花去余元,经长沙法医鉴定中心评估,后期治疗仍需近2万元。经律师按法律标准计算,我应获得医疗费、伤残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赔偿款共计18万余元。然而,一直得不到赔偿,雇主老板不问不探。我于2008年6月13日以雇员人身损害之案由依法向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起诉,向执掌法律天平的法官寻求公道,请求雇主老板承担赔偿义务。

我的一审代理律师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根据《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我向雇主追偿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律师说,况且我是由雇主安排乘坐为雇主装运树条又严重超载的货车,雇主应为雇员的安全负责,我的损害与雇主有直接因果关系,雇主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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