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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组织三级联创的工作步骤和评选管理

时间:2012-01-29 22:39来源:Jun_jun 作者:风远 点击:
1、摸清情况,确定对象(2007年10月)。各相关单位对照示范单位五好标准,挑选工作基础好、业主大力支持、党员职工热心的两新组织作为创建单位,区县级和市级行业示范点创建单位名单由区县两新工委和市级行业党委确定掌握,市级示范点创建单位名单报市委两新工
1、摸清情况,确定对象(2007年10月)。各相关单位对照示范单位"五好"标准,挑选工作基础好、业主大力支持、党员职工热心的"两新"组织作为创建单位,区县级和市级行业示范点创建单位名单由区县"两新"工委和市级行业党委确定掌握,市级示范点创建单位名单报市委"两新"工委指导处,市委"两新"工委根据各单位上报市级示范点创建单位的情况,看着表见代理的构成。确定市级示范点创建单位。

2、制定方案,明确任务(2007年11月)。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措施得力、进度具体的创建工作方案,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3、上下联动,加强指导(2007年12月至2008年9月底。市和区县"两新"工委及市级行业党委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抓好示范点的创建、管理和具体指导,做到分级争创、分级指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通力协作,共同培育先进典型。

4、自评申报,检查验收(2008年10月-11月)。各创建单位根据"先创后报"原则,围绕创建标准和任务要求,自行开展创建活动,然后自评自查。其中,申报区县级示范单位的,由区县"两新"工委和市级行业党委检查验收。创建市级示范点的,由示范点创建单位党组织向所在区县"两新"工委、市级行业党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所在区县"两新"工委、市级行业党委根据创建单位的申报,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报送市委"两新"工委提请验收。市委"两新"工委组织力量,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测民意"等方式进行验收。

5、命名表彰,动态管理(2008年12月及长期)。各区县、市级行业党委对本级示范点进行命名、表彰和建档建册。市委组织部和市委"两新"工委对符合创建标准的市级示范点予以命名表彰。同时通过各种形式进行经验总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评比、授牌活动,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对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引导示范点不断向更高水平发展。对命名表彰的示范点原则上两年进行一次复查,对保持了先进性、继续起到示范作用的予以确认表彰;对工作退步、难以起到示范作用的,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帮促,通过帮促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命名;对后来居上达到示范点标准的"两新"组织党组织,按程序验收后命名表彰。

重庆市"两新"组织市级示范点检查验收表见附件,各区县和市级行业示范点的评选标准和检查验收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相关的办法,总的要求是要实事求是、客观量化、易于操作。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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