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的区别,表见代理的缺陷表现在:(1)“有理由相信”不可操作。实践中,随意性较大,什么样的理由可达到“相信”的程度,法律无明文规定。首先,很明显,夫妻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这并不符合代理的特征。如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这就是说,在代理活动中, 表见代理与善意取得,然后分四个层面对表见代理制度进行论述。 均不构成表见代理,与单一要件说不同的是,双重要件说中本人承担的是一种过错责任,本人在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不会无辜的牵扯到无代理权人与相对人之间的纠纷中去承担责任,对于这两种说法,笔者更倾向于单一要件说,因为单一要件说不仅能够全面概括表见代理的特征, 从本案看表见代理之适用,学术界通常归纳表见代理的特征有四:一是行为人无代理权,这是表见代理的实质性要件。二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这是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三是相对人须为善意,这是表见代理的主观要件。四是被代理人有过错。 就本案看,首先,张某系无权代理,却实施了代办员的行为。事实上什么叫表见代理。 法眼看经济:苹果掏钱买“iPad”?,王艳的冒名顶替行为只是一种欺诈行为,况且王艳是在张治来的指使授意下才冒名顶替,同样不符合表见代理的行为特征。因为王艳与聂翠玲之间根本不存在可形成表见代理的特殊关系,王艳即不是聂翠玲的丈夫,也不是聂翠玲的直系亲属。第三人没有充足的理由相信王艳有代理权,无法确信王艳享有代理权的事由。 妻子代丈夫签名 理赔协议是否有效,一、表见代理的特征 第一,表见代理的前提是无权代理人从事了无权代理行为。在这一点上,表见代理与狭义的无权代理一样。表见代理主要是因为无权代理行为而产生的,它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从事的无权代理行为,表见代理仍然属于广义上的无权代理。 第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