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某与2010年3月份在我这里购买了4台电脑 价值元, 期限与5月1日归还。 至今未给一分钱。每次电话和找他本人都是说今天一定给你。 直到9月份 江某把4台电脑拿到当铺当掉了。 钱还是未给, 其行为能否构成诈骗? 涉及诈骗可以起诉。 是否诈骗,主要看是否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何判断非法占有呢,根据刑法规定,看行为人是否明显缺乏偿还能力而赊购,然后大肆挥霍,或是赊购之后逃匿,隐匿财产。如果对方如你说说的情况,那么可以认定为诈骗罪,和别的受害者一起报案吧。 如果他是开公司,只是因为亏了,没有钱还,那应是债务纠纷,如果他的公司是假的,则应是诈骗 如果多家,我们认为可能涉嫌诈骗,可以尝试向公安机关报案解决。 叙述不清除,就按你这段材料,只能是经济纠纷。。。。 对方是皮包公司的话,可以构成诈骗。。。建议你去刑警队报案,这个属于刑事案件,该刑警受理。。。。。 典型诈骗,将所有证据带上去事发地公安机关报案 这个得看金额是否构成特备巨大的 ,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实情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你们之间是否有合同存在呢。这属于民事中的违约行为,可以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来解决,实在不行就去法院走民事诉讼程序 从你叙述的情况来看,不够成诈骗。 诈骗是指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北京刑事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