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或者说行为主体,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 在我国,犯罪主体主要是指自然人和单位。 有关于自然人犯罪规定主要从认识能力与控制能力上来把握: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再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识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另外,特殊身份是成为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中的行为主体。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 ㈡、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表明行为的非难可能性的要件。主要表现为主观的故意或者过失。 比如犯盗窃罪,犯罪人希望将他人财物窃为己有;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希望或者放任造成他人身体受到损伤的结果。有的犯罪是过失性质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状态。在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该单位对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同样具有主观心理状态。 ㈢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有行为、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危险可能、以及时间、地点、工具等客观要素组成。 在光天化日之下和月黑风高夜犯罪其社会危害性来说,前者明显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再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等。 ㈣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每一个犯罪行为都会有犯罪客体、但不一定有犯罪对象。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是不同的,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所直接针对的人或物,如杀人罪、伤害罪,犯罪对象是具体的被害人,而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这种社会关系.不是所有的犯罪都具有犯罪对象,但所有的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例如脱逃罪就没有犯罪对象,但是它有犯罪客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