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构成表见代理的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对外交易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基本已达成共识,但其构成表见代理应具备相应的法律依据。 故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实际施工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法院需要从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出发,查清事实。只有真正具备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浅谈表见代理制度,根据上海市高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 员工私刻公章签合同 单位是否应担责,文章从正确界定表见代理的角度,阐述了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理论根据和如何正确界定以及实践意义。 一、表见代理的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依代理权为被代理人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其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归被代理人的民事法律制度及其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行为。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表见代理的效果详解,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代理人无代理权; 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 3、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4、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 解释: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在实践中,通常表现为: 从纠纷案件看外贸实务中的“表见代理”,(一)表见代理的概念 表见代理,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主张代理的效力。 (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1.代理人无代理权。 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 关注二手房交易中的表见代理,笔者认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应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表见代理应当符合代理的表面要件。 表见代理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与第三人缔结民事关系,表见代理作为代理的一种,它就应当符合代理的表面要件。否则,就不成为代理,而是表见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只对缔约双方存在法律效力, “表见代理”的构成及效力,综上,本案中薛某、陈某以某工程局三公司遂道四队的名义与原告林某之间的合同行为完全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被告某工程局应当受表见代理人薛某、陈某与相对人林某所订立的合同的约束,直接承担合同权利义务,依照约定支付原告林某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利川市人民法院 周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