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丈夫名义结帐打欠条能否构成表见代理?,
(一)表见代理的概念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相对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与其为民事法律行为,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果。( 资料库B ) (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我
表见代理适用规则的完善, [评析] 张某以丈夫名义结帐打欠条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理由如下: 一、张某的行为不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权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一是基于法律规定,二是基于有关机关指定,三是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四是基于表见代理。本 冒名订货不构成表见代理 输了官司才知道告, 2.成立规则: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行为人无代理权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但不能认为表见代理诉讼中本人也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4.检验规则:从利益衡量着手反思裁判结论的合理性 在表见代理的审理 构成表见代理, 但是,在相对方有过错的场合,不论该种过错是故意还是过失,无表见代理适用之余地。因本案基本授信合同及相关贷款合同,均为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合同,且 B 银行在本案所涉贷款过程中具有过错,故本案不适用合同法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 A 论表见代理的法律适用, 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主要理由如下: 表见代理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代理人的代理属于无权代理;第二,代理人故,孙某的行为完全符合表见代理的法定构成要件,构成表见代理,因该表见代理行为产生的后果,依法应由被代理人即本案的被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