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关于表见代理之解析,男友参与售房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宋慧林 [案情] 戴某准备出售自己的一套房屋,其男友徐某发布售房信息,并自称系戴某“对象”,参与商谈售房的全部过程。庄某与戴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当着戴某的面将房款交付给徐某,戴某对此未表示异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徐某与戴某在卖房后大半年左右分手,下落不明。 浅谈表见代理制度,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的一种。表见代理人其实没有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经终止,或者超越了代理权。学会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但对方却从表面上仍然有理由确信其有代理权,由此与表见代理人发生的民商关系,不该认定无效。也就是说,此代理依然有效,后果归属被代理人。 表见代理认定的基本要件 妻子卖股形成表见代理丈夫欲撤销卖股协议被驳,表见代理制度在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虽有所涉及,但并不系统,也不完善,且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在学术界还存在较大争议。在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应充分借鉴其它国家关于表见代理制度的规定,从而完善中国表见代理制度。 作者单位: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 从纠纷案件看外贸实务中的“表见代理”,表见代理行为应该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第一,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相对人构成合同行为。表见代理本质上是无权代理,因此行为人(代理人)应是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进行代理的行为。 第二,客观上应当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是有代理权的表象, 企业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法律考前每日一题1.10,表见代理和善意取得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相对人的合理信赖,但法律对相对人的注意义务所作的要求并不一样。善意取得相对人信赖的主要是物的外观(占有事实或者登记事实),表见代理相对人信赖的主要是人的外观(代理行为)。“物的外观”呈现的样态比较固定,要么为某人占有要么登记在某人的名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