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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个案例,如果商店上诉.顾客A的被告答辩状具体应该怎么写.?

时间:2012-02-11 17:50来源:glg042000 作者:柳燕儿 点击:
某商店购进一批新型相机,每部定价2998元,售货员在标价时误将2998村为1998元,某日,顾客A入店,发现在别处卖3000元的相机在这里只卖1998元,遂买了两部,事后,售货员发现每部少收了1000元,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商店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A,要求退货或补
某商店购进一批新型相机,每部定价2998元,售货员在标价时误将2998村为1998元,某日,顾客A入店,发现在别处卖3000元的相机在这里只卖1998元,遂买了两部,事后,售货员发现每部少收了1000元,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商店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A,要求退货或补足差价,A称,自己买相机是付了钱的,买卖成交,不予退货;且其中的一部已以2600元卖给B,还要看B是否愿退货,商店找到B,B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商店遂以A、B为被告诉至法院。
商店的商品明码标价是一种要约行为,顾客同意以该价格购买是一种承诺,合同成立并生效。
顾客付了钱,商店给了货,此时合同履行完毕。基于合法途径取得的物权受法律保护。

我认为由于商场员工的失误。该客户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但是商场应当支付客户交通费等相关的费用。

不应该构成不当得利  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的没有法律依据  此案件是由法律依据是买卖合同关系   所以排除不当得利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此买卖合同属于重大误解 可以变更或者撤销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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