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甲偷了乙50万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房子升值到80万了,甲是应该还乙50万,还是还给他80万?还是把这套房子还给他?那这30万能算得上是法律上所说的“孳息”吗?这30万应该归谁所有?大家快来讨论一下,发表一下你们的意见,谢谢! 这个很简单,首先,你举的例子根本不涉及孳息的问题。你说偷房子,房子是怎么偷的?是侵占了房屋的使用权,还是偷去了房产证?如果是侵占了使用权,那么根据物权法,乙只需要向法院主张自己的物权,即可取回房子;如果是偷去了房产证,那么只要不变更登记,乙还是房子的所有权人,依然是基于物权,向法院主张房屋所有权。 第二,仅从本例看,所有权归属乙的一套房屋,不管它现在的价值和以前的价值是多少,房屋的所有权就是乙的,所有权只有登记才能变更。所以不涉及孳息的问题。也就是说,房屋升值,但房子的所有权是不变的。 第三,本案例中,甲仅应该基于物权返还给乙房屋。并不涉及孳息问题,而至于价款,如果甲是把房子卖掉了,且第三方构成善意取得,那么甲应该返还给乙的是按市价估计的房产的货币价值,而非涉及孳息问题。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同时也希望您能采纳我的回答,谢谢! 1、还80万还是直接还房子,由乙决定。 2、30万是收益,不是孳息。 3、甲未经他人同意,利用他人财物产生的收益当然归原财产所有人所有,否则甲构成不当得利。30万元当然归乙所有。 既然是偷的房子,当然要归还,30万的增值由于与甲无关,理所当然要归还,孳息有法定与自然孳息两种,显然这里的30万不属于孳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