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表见代理 - 上蔡县法院网, 2010年11月11日 我国《合同法》正式确立了表见代理制度,表见代理实质上是无权代理,法律拟制为有效代理,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代理。表见代理制度对维护 论表见代理制度推荐律师-法制网, 无权代理并不意味着无效代理,姑且不论表见代理,即使是狭义的无权代理也属于效力待定的代理而非无效代理。从效果上讲,无权代理与无效代理是重叠的。若狭义无 论表见代理[中国法制新闻网], 无论是超越代理权,还是没有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只要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就构成表见代理。 (二)对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未作过多限制。一般在 论表见代理制度_文秘114_免费文秘网, 2011年11月23日论表见代理作者:余双军 发布时间:摘要 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代理制度的积极作用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 论表见代理---论表见代理, 广义的无权代理除含狭义的无权代理外,还包括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形式上是无权代理,但是法律特别地将之区分出来,不适用无权代理的一般效果。”1表见代理兼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