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貌似成立却不符合构成要件。因为聘请律师合同是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律师是受律师事务所指派出庭的,收费全部入律师事务所财务账户的,李庄也进行过案件辩护的,如何成了合同诈骗呢? 本律师认为,定李庄诈骗更能服众,理由有: 1、当事人只要举报李庄收费在150万的费用用来打点法官。案件可以立案审查。 2、警方经提审李庄,是否说过打点法官之类的话或行动,李庄无论如何回答均构成犯罪。如:李庄说我没有行贿法官,其实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zhapianzuidegouchengyaojian/2012/0206/483227.html。李庄凭其说话可以构成诈骗。(因为言语定罪只要某某说过某话就可以证据确凿)如果李庄承认确实搞定法官,涉嫌行贿及共同受贿。 3、如此,警方定李庄合同诈骗不如定诈骗更好。因为言语定罪是无法核实,也不需要核实的。全国律师也会同情法院和检察院,也更让全国人民接受,因为远高于平常收费全国人民想当然认为李庄行贿过法官,即使李庄打死也不会承认。法院和检察院自审自判将会取得更多人支持。 最后,用我女儿常用的一个词来总结:好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