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 无人受有利益,也就不存在得利的问题,更不存在"当"与"不当"的问题,因此,是否受有财产上的利益,是不当得利成立的前提。 2.使他人受有损失。 受益人受有利益,是相对于他人利益的变动而言的。如果"利己不损人",虽受有利益,但未致他人受有损失的,亦不构成不当得利。因此,不当得利的构成要求一方受有利益时必须同时给他人造成损失。 3.受损人的损失与受益人的受益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所谓因果关系,是指受损人的损失是受益人的受益所造成的结果,或者说,受益人的受益是建立在受损人的受损基础之上的。你看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4.无合法根据,即无法律上的原因。 一方获得利益,一方受有损失,而且获利与受损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并不当然成立不当得利,还必须具备"无法律上的原因"这一要件才行。"无法律上的原因"这一要件,要求不论是获利行为还是受损行为,均没有合法的原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