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在球场内捡1620粒高尔夫球被判构成盗窃罪 来源: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张媛)客人将高尔夫球打进球场的人工湖内,两名无业男子便说服两名球场保安,在近2个月时间内捞了1620粒高尔夫球。 前日,一中院终审判决冯书凯等四人构成盗窃罪,各判刑三年。 保安为同伙通风报信 现年28岁的冯书凯,曾经营着一家高尔夫球专卖店,专门从事二手球批发。 相关材料显示,冯书凯知道打入湖中的球,客人就不要了。球场有工作人员负责打捞,球场保安负责巡逻看管。于是,他认识了球场保安张永永、张伟等二人,商定由他们俩人把冯书凯等带入球场,并负责望风。冯书凯承诺每捡一个球给他们一块钱。随后,冯书凯雇用另一被告人为其捞球。 2010年5月8日当晚,冯书凯等人再次来到球场捞球时,正遇球场保安队长巡逻。正在监控室值班的张伟,向张永永通风报信,告知正在捞球的冯书凯等人"躲避"。 但是,冯书凯等人还是被发现了。事后,张永永、张伟二人还为冯书凯向队长说情开脱。 球场称禁止外人捞球 球场保安经理证言称,高尔夫下场专用球由客人购买,球被打进湖里,客人一般就不要了。这些球不允许他人打捞,均由球场安全事务部负责打捞、上交后,公司统一将打捞上来的球,作练习用球使用。张永永在公司负责看练习场,他和张伟的职责不包括捡拾高尔夫球。而球场是封闭空间,非会员不能随便进入,所以打入湖内的高尔夫球属于球场。 一审判决被维持 法院查明,从2010年3月下旬至5月8日被控制,冯书凯等4人共在万柳一家高尔夫球场内盗窃高尔夫球1620粒。经鉴定,高尔夫球价值人民币.8元。 今年8月,海淀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冯书凯等四人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三千元。 前日,一中院终审维持了原判。 释法 "捞无主球"是否构成盗窃? 被告方主张,这些高尔夫球属于客人,球场没有占有和管理权,因此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扰乱球场秩序。 法院称,不论球属于客人还是球场,均系被告人之外的"他人",四人窃取他人财物,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 保安行为是否为职务侵占? 被告人之一、球场原保安的辩护人提出,事发时,被告人在岗值班,未参与盗窃活动,其只能构成职务侵占。 法院认为,被告人职务不是负责看管、捡拾高尔夫球,其伙同他人"捞球"与其职务无关,而其通风报信等实际上也参与了盗窃。因此,其行为应以盗窃罪追责。 被盗物残值如何估价? 4被告人称,落入湖内的球,经浸泡已经失去正常使用价值,法院认定的盗窃数额偏高。 法院称,司法解释规定:"对已陈旧、残损或者使用过的被盗物品,应当结合作案时当地同类物品的价格和被盗时的残旧程度…委托制定的估价机构估价"。该案涉案数额,按照司法解释做出的。 作者:张媛
被告人捞取高尔夫球确实采取了秘密窃取的方式,但问题的关键是高尔夫球的所有权问题。 窃取的这些球是客人已经不要了的球,也就是说这些球的所有权本是客人的,因为打到湖里而放弃了对这些球的所有权。 那么,这些球作为球场经营者就有所有权吗? 欢迎大家讨论。
来源:京华时报作者:孙思娅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客人将球打进高尔夫球场人工湖内后,一般都不要了",冯书凯称,他正是掌握了这个规律后,串通球场保安,从人工湖中打捞了1620粒高尔夫球。昨天记者获悉,看着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市一中院以盗窃罪判处冯书凯等人有期徒刑3年。 冯书凯今年28岁,被捕前他经营着一家高尔夫球专卖店,专门从事二手球批发。在发现"湖中球"这一生财之道后,冯书凯首先买通了北京万柳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的保安员张永永和张伟,答应每捞一个球给他们一块钱。 冯书凯说,因为球都是由球场统一处理,不允许外人打捞,而且球场是封闭的,并且有保安员巡逻,如果不串通保安员,很难进入。此后,冯书凯又雇佣了25岁的河北男子李广为帮他打捞,双方约定每捞一个球给一个球的钱。 2010年3月下旬至5月8日之间,两名保安员先后四次将冯书凯等人带入球场并负责望风。此外,他们还通过监控告知冯书凯等人其他保安巡逻的方位。在此期间,他们一共打捞了1620粒高尔夫球,鉴定价值为1万余元。在第四次打捞时,冯书凯等人被巡逻的保安队长发现。 据该高尔夫球场安全事务部经理证言,球场内共有6个人工湖,客人打球技术发挥不好,就把球打进湖里了。这些球都是会员花钱买的下场专用球,打到湖内一般他们就不要了,球场安全事务部负责清理打捞湖中高尔夫球,每年上交2万个球,捞多了有奖励。打捞上的高尔夫球由公司统一处理,可以作练习用球使用。其实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据了解,冯书凯的家属赔偿了高尔夫球场1.5万损失,球场表示希望法院从轻或者免除对冯书凯的刑事责任。 冯书凯的律师则提出,客人遗失的高尔夫球所有权属于客人而不是球场,冯书凯的行为最多只是扰乱了球场秩序不构成犯罪。 法院认为,不论打飞的球属于客人占有还是球场占有,都不属于冯书凯等人,因此他们已经构成盗窃罪,并判处他们有期徒刑3年。
转自lawyer_guoyoulang博客 是盗窃还是捡拾高尔夫球?(转载 《是盗窃还是捡拾高尔夫球?》追踪 发回重审再次开庭庭审4小时交锋6焦点 修文县一男子腾某某在贵阳高尔夫度假中心球场林地里捡拾一批高尔夫球低价出售给他人,他因此被修文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腾某某不服此判决,上诉至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撤销修文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终审判决(本报曾连续报道)。9月10日,修文县人民法院重审该案,由一名副院长亲任审判长,控辩双方交锋激烈,庭审时间长达4个小时。 焦点一:球的权属是谁? 公诉方认为,在高尔夫球场范围内的球,其权属就是高尔夫度假中心。腾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所有球场里打丢的球都是球员的私人财产,滕某某在捡拾遗失球时,打球的客人已经退场,已经放弃了对球的管理和控制,也就是放弃了其权属,贵阳高尔夫度假中心对于遗失球不享有所有权,故高尔夫度假中心并非本案的被害人。 焦点二:是秘密窃取还是捡拾? 控方指控,滕某某的行为是秘密窃取高尔夫度假中心财物的犯罪行为。腾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打高尔球有规则规定,客人打出界的球,先由球童寻找,经搜索没找到,或在一定时间(约5分钟)内找不到球时,客人一般都不会再继续寻找,而是用新球代替,这个遗失的高尔夫球对客人来说是一个失控球。虽然这个球仍在高尔夫球场内,但客人及高尔夫度假中心对该球都是不能控制的,因为他们不知道这个球在什么位置。而盗窃罪,恰恰要求所有人对被盗窃物要有实际上的控制权,要么在自己的监控下,要么在自己的管理场所内。故滕某某捡拾失控物的行为,是随意的拾取,而不是秘密窃取。 焦点三:捡的是集体林地的球还是球场的球? 检察机关指控,滕某某"多次流窜到球场"盗窃球,这是明显的盗窃行为。而腾某某却坚称,在贵阳高尔夫度假中心球场内,有两块林地的权属是扎佐镇三元村一组的集体林地,他的球大部分是在这两片林地里捡拾的,律师也当庭出具了权属文件。而这两块林地周边就有6个球道环绕,常有球员将球打落在林地里无法找到。滕某某作为三元村一组成员,管护集体林地时常常要进出于该林地,并不需要经高尔夫度假中心许可,护林时捡拾了集体林地里他人的遗失球何罪之有? 焦点四:高尔夫公告可否定他人罪? 控方提供了一份高尔夫度假中心的公告,该公告中称,对在球场内捡球者,度假中心将视为偷盗行为。腾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该公告内容明显违法,度假中心并非司法机关,怎么可以随意地确定一个人的某种行为就构成盗窃罪呢?这种"霸王公告"很难以理服人。 焦点五:球员证词是否有法律效率 法庭上,公诉方提供了新的证据,有3名球员书面证明他们打丢的球权属归高尔夫度假中心所有。腾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这份证词的提供时间不是在案发以前,而是在重审时才提供的,这样的证言为时已晚,无法律效率。 焦点六:腾某某是否有罪 在重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坚持认为,腾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且数额巨大,不应判处缓刑,应当严惩。被告人腾某某极其辩护人认为,滕某某构成盗窃罪的证据不足,应当依法宣判无罪。 此案将择期宣判。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案情回放 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6月至2008年11月期间,被告人腾某某窜至贵阳高尔夫度假中心球场,将1249个高尔夫球盗走,价值元。腾某某将其中的150个高尔夫球低价销售给龚某某,获赃款410元;将400个高尔夫球低价销售给段某某,获赃款600元。 2009年3月6日,修文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腾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元;龚某某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9000元;判处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宣判后,腾某某不服此判决,认为自己没有犯罪,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修文县人民检察院也以修文县人民法院对腾某某适用缓刑不当、量刑畸轻为由,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抗诉。8月13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撤销修文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发回重新审判的终审裁定。 个人观点: 被告人捞取高尔夫球确实采取了秘密窃取的方式,但问题的关键是高尔夫球的所有权问题。 窃取的. lawer110发表于2011-10-2523:01 我认为废旧高尔夫球的权属为经营者。当然,旧的球的价格,应当慎重考虑和鉴定。
还有一个观点,行为不规范所做出的事,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地位相当渺小 我认为废旧高尔夫球的权属为经营者。当然,旧的球的价格,应当慎重考虑和鉴定。 国窖1573发表于2011-10-2621:11 我也认为客人放弃的这些球可以作为废品归球场所有,而且球场采取措施对这些球行使保管权,所以本案嫌疑人获取的这些利益属于非法所得、 我感觉算是盗窃行为,即使说顾客购买使用以后所抛弃的高尔夫球,只是放弃了顾客自己的所有权,而高尔夫场所. 天天值班发表于2011-10-2622:14 我也认为球场对这些球有处理权,问题是这些球属于废品,不能当正品那样去计算价值吧。
--- 不知道新球多少钱一个、 我也认为球场对这些球有处理权,问题是这些球属于废品,不能当正品那样去计算价值吧。 lawer110发表于2011-10-2721:22 我认为,说球场内用过的高尔夫球是废品,可能只有高尔夫球场的投资人为了计算顾客的消费成本,才把本来可以继续使用的或用于教练再利用的高尔夫球标注为废品,估价机关是以物品的自身价值购买时间及发票而估价定值的才对~ 我认为,说球场内用过的高尔夫球是废品,可能只有高尔夫球场的投资人为了计算顾客的消费成本,才把本. 天天值班发表于2011-10-2806:55 是我理解错了吗?被水泡过的球就是旧球了,价值当然不能和新球相提并论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