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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民法的一些概念的菱菱角角。。高手请进。。

时间:2012-02-20 11:08来源:asan 作者:jackson 点击:
满意的,加分100权利和权力在法律概念上有什么区别??法人的意思机构具体是指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机构是:董事会。那么他的意思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等,又分别是指导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的意思机构,执行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又都分别指什么?
满意的,加分100 权利和权力在法律概念上有什么区别?? 法人的意思机构具体是指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机构是:董事会。那么他的意思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等,又分别是指导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意思机构,执行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又都分别指什么?? 什么是救济权?? 甲向乙借款3万元,听从了乙的要求,吧自己的私房无偿交乙居住,乙的居住权是从权力。这道辨析,答案给的是错。。为什么错?? 遗嘱行为算不算民事法律行为?? 甲公司授权公民乙未代理人,代理工作完成后,未收回授权书,乙继续以代理人民意在外进行代理。甲公司的行为导致了() A.乙滥用代理权 B.乙假冒甲的名义、侵害甲名称权 C.表见代理 D.乙后来没有代理权的代理 我选了D,答案是C。。何解??
我就你的问题中的几个说一下吧 倒着来 表见代理说的是代理人本身没有代理权,但是第三人有理由认为他有代理权,而跟他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民事行为后果要由原来的那个被代理人承担。如果给原来的被代理人造成损失了,可以要求无权的代理人赔偿。 你的那个题目中,甲公司没有收回授权书,所以导致第三人有理由相信乙有代理权,所以甲为乙的代理行为负责后果。D其实也不能算是错,不过这个题最准确的就是表见代理C了 遗嘱是民事法律行为。 至于从权利,从权利是相对的,要由主权力的,从权利是依附于主权力而存在的。在那个案例中,主权力是什么呢? 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比如说你的肖像权吧,是你的原权利,当他受到其他人的以牟利为目的的未经你允许的使用时,就侵犯了你的权利,你要通过一些法律手段来维护他,就是要救济,这个可以使用的权利就是救济权了。 股份有限公司的意思机构应该是股东大会,决策机构董事会,监督机构是监事会。有限公司貌似差不多,这个我忘了,建议你查查公司法。法条就行,上面都有。 最后一个问题,楼上的回答就可以。
权利定义 法律对公民或法人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看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并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在社会主义社会,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不可分离,在法律上一方有权利,他方必有相应的义务,或者互为权利义务;任何公民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会只承担义务而享受不到权利。指法律对法律关系主体能够做出或者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其要求他人相应做出或者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 权利是为道德、法律或习俗所认定为正当的利益、主张、资格、力量或自由。不过,这个定义并不是完美的,甚至可以说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实际上,既然上述五个要素中的任何一个要素都能表示权利的某种本质,那么,以这五个要素中的任何一个要素为原点给权利下一个定义都不为错。究竟以哪一个要素或哪几个要素为原点来界定权利,则取决于界定者的价值取向和理论主张。同时,“为道德、法律或习俗认定为正当”也有着许多不同的解释。例如,在利益问题上,有些利益在法律上是正当的,有的则是不正当;有些利益在法律上是正当的,但是并不受法律的保护;有些利益在法律上不能被主张,但在道德上或政策上却可以主张。[10]又如, 在自由问题上,如果以意志自由作为权利的本质,动物、精神病人和智力发育未成熟的婴儿和孩童便不享有权利。这类问题放到下文权利分析部分讨论。以上所述,与其说是关于权利的定义,毋宁说是关于权利的一种定义方法,它代表着理解权利概念的一种路径。 权力概念: 是指特定主体因某种优势而拥有的对社会或他人的强制力量和支配力量。人们对权力的理解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有人认为,权力是指一个人或一群人按照他所愿意的方式去改变其他人或群体的行为以防止他自己的行为按照一种他不愿意的方式被改变的能力。也有人认为,权力指影响或控制他人行为的力量。总而言之,权力包含有“支配”和“强制”之意。 权力同奖励、法律、道德等是人类社会人文管理体系的标志之一。权力形成于自然法则,再搀杂了人为法则,在原始社会,权力就是别人不断提供食物、可以随意发泄性、再加驱逐甚至宰杀他人,这就是部落首领的权力;在孩子们中间,可以看到自然法则所产生的“权力”,几个因为居住原因而在一起的孩子,自然产生一个象首领一样的人物来指挥“集体行动”,得来的什么:比如偷的葡萄,所谓首领就有多分的权力,他同时也可在行动中安排谁去偷,谁放哨,谁接应。现代的权力一样是这么形成的,在全世界的范围内,权力都不是什么“人”给的,所谓“权力是什么人给的”,那只是一种借口或幌子。现在因为人文社会的发展,所以基本上看不到权力产生的痕迹了,只知道:有了某个岗位,就有了可怕的权力。该人一旦从这个岗位下来,权力就自动消失,这就是因为权力的“人为法则”已经超过了“自然法则”。
楼上说的都不错,我做下补充。有限责任公司和股分公司的意思机构,执行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除一人公司和国独外都应健全。区别有人数上的不同如设立董事会成员中,有限公司设3到13人股分公司是5到19人。有限公司的意思机构是股东会,股份公司的意思机构是股东大会。都是因为他们规模不同的原因,但这些治理机构都是应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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