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失误,错汇款追回有理,在此期间房屋产权仍属于周先生,他完全可以再卖给并不了解原先买卖合同存在的第三人蒋某,在蒋某已经支付房款并过户完毕后,其已符合善意取得的法律构成要件。双方之间的真实交易价格确为170万元,因此方先生应再支付张小姐剩余房款40万元并按照国家税收的约定缴纳税费,否则即构成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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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中公教育 六.债权:债的概念和种类,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七.人身权: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人格权,身份权。 三.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涵义,行政行为的类型,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效力。 四.行政立法:行政立法的涵义,行政立法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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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政法干警民法无因管理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365前程网 须为他人管理事务为他人管理事务是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之一。在确认“为他人管理事务”这一事实时,应注意以下特点。违反这一要件,则不仅不能成立无因管理,而且可能因其性质构成不当得利甚至侵权行为。所渭利益,既包括因管理行为使本人取得某种权益而直接受益, 2012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法院缺席审理后认为,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为被告取得利益、造成原告损失、被告取得利益无合法根据。原告对上述3个构成要件均负有证明责任。本案中,原告交付被告系争款项时,双方关系密切,因某种事因,原告自愿交付而非错误给付。 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汇总(九十三),法院缺席审理后认为,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为被告取得利益、造成原告损失、被告取得利益无合法根据。看看最新盗窃罪司法解释。中国土地管理法。原告对上述3个构成要件均负有证明责任。本案中,原告交付被告系争款项时,双方关系密切,因某种事因,原告自愿交付而非错误给付。故原告的诉请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江苏政法干警民法无因管理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利益。其构成要件为:一方取得了财产利益;另一方受到了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获得财产者没有获得财产的合法依据。本案的情形与之吻合: 首先,该款被错汇给李某账户,即意味着李某意外获得了1.5万元现金, 本案所获汇款不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根据。 (二)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2012年国考行测常识判断高分冲刺之(法律篇),不当得利与这三项制度的区别主要在于行为人主观态度和行为是否事实。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是管理人已经实施了管理行为。从本题所给事实看,“乙的羊群混入甲的羊群”和“甲不知”,这两个条件足以表明甲的行为不属于A、D项的拾得遗失物和侵权行为。 "出资"为情人买房 连打5场官司房款还是要不回,[析案]本案第三人涂料公司收取的10万元是否构成不当得利?笔者认为,造漆厂的汇款行为是意思自治前提下的主动给付行为,给付数额、对象明确具体,不当得利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制度,具有严格的构成要件及适用范围,不能作为当事人在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中缺少证据时的请求权基础,本案中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