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纠纷案件看外贸实务中的“表见代理”,经过审理台江法院认定:首先,原告的养卡行为系非法行为,属于信用卡套现;其次,大强为陈小姐养卡是因为自己误认为小林是被告陈小姐,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表见代理的相关事实,不构成表见代理。 法院同时认定,原告与被告素未谋面,不存在借贷的合意,故双方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最终,法院认为, 员工私刻公章签合同 单位是否应担责,在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下,公司则有可能对其员工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通过与A公司负责人沟通,中国信保了解到,在与B公司的贸易往来过程中,双方并没有正式合同,都是B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下订单,A公司签字确认后传真给B公司。事实上, 新老板“套牌”买货不给钱 老公司还钱付利息,因此,对“有理由”这个概念的理解,就成了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关键。但“有理由”的内涵非常模糊,实践中缺少科学统一的认定标准。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其可被理解为第三人主观上的“善意”,也可被理解为仅指第三人所处的某种客观情势。这样就给解释带来混乱,又使第三人在主张表见代理时选择余地过大, 项目经理越权不构成表见代理,在正常情况下不足以让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相信其具有代理权,保险公司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即为李素兰办理张二尤的退保手续,其行为具有重大过失。因此不能认定作为相对人的保险公司,在办理退保手续时属于善意的无过失的。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认定李素兰办理退保手续不构成表见代理行为。 案例分析:关于表见代理之解析,构成表见代理的主观要件为相对人须为善意无过失,即相对人不知行为人的行为系无权代理。本案中,作为相对人的钢铁公司明知建筑公司不需另行购买钢材,仍然让陈某以建筑公司的名义购买钢材,其本身存在过失。陈某购买钢材的行为对建筑公司来说属于无权代理行为,该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 章乘光律师过三关追索工程款,在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下,公司则有可能对其员工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通过与A公司负责人沟通,中国信保了解到,在与B公司的贸易往来过程中,双方并没有正式合同,都是B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下订单,A公司签字确认后传真给B公司。事实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