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经济师(中级)考试大纲-法律,在此期间房屋产权仍属于周先生,他完全可以再卖给并不了解原先买卖合同存在的第三人蒋某,在蒋某已经支付房款并过户完毕后,其已符合善意取得的法律构成要件。张先生这时候就丧失了取得房屋的可能性,只能向周先生追究违约责任了。 设计合同条款,规避中介挂牌面积不实的风险 【案例简介】
抵押不动产非善意转让的认定和执行 ,就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及与本案的适用情况来看,依照现行的法律规定,不动产(也包括动产)善意取得应符合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三个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之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是善意的。你看表见代理。对于善意的界定,在理论上有“积极观念说”和“消极观念说”, 四川人事考试网:2011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的变化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四个:第一,出让人系无权处分人;第二,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第四,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在物权法实施之前,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高度危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①加害人从事了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作业;②造成了对他人合法权益的损害;③损害结果和高度危险作业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此情况下,如果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仍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乙处分甲的电视机属于无权处分, 从本案看夫妻分居期间一方转让股权行为的认定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为无效。但构成善意取得的除外。本案应当结合夫妻共有财产制、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综合认定徐某与第三人李某间的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从民法的角度看网络虚拟财产的合理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财产的第三人在取得财产时应为善意,如果让与人为善意,而受让人为恶意,则不适用这一制度;转让人必须为无权处分财产的人。无权处分是指权利人无处分权而从事了法律上的处分行为, 房屋买卖避税歪招难避风险 ,在主观题中简答题的考察难度与往年持平,考察内容也是侧重于考察基本概念、特征、条件、构成要件,而在论述题中难度系数上和往年相比是降低的,选取了善意取得制度作为论题,从而取得较好的成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