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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求高人

时间:2012-03-09 12:10来源:摄影师_李知伟 作者:名模曲虹静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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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网与法律人共成长!2010年6月9日星期三

坚持每天在学法网司考题库做题,每天进步一点点!

司考题库温馨提醒您:距10年司法考试只有

有交流有异议,才有进步!点击进入司考试题讨论

某广告公司于金某出差时,在金某房屋的院墙上刷写了妇女卫生巾广告,金某回来后,受到他人耻笑,遂向广告公司交涉

选项C中说广告公司应向金某支付使用院墙1个月的费用,该费用是什么性质的呢,钟老师说是不当得利,可为什么不是侵权的损害赔偿呢?(侵犯财产权中的占有收益权),求高人~

不当得利构成要件:

1.一方获得利益。广告公司积极增加了。

2.他方受到损失。房主少了广告"引起"的收入、

3.获得利益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合法根据。

此题的为什么不是侵权,关键是"广告"两字上。如果是广告公司通过直接侵害房主财产权而获得利益的,应该是侵权,而房主的财产是"积极"的减少,而不会是"消极的减少"。这里的金钱是"广告"带来的效益,并不是刷广告的行为带来的效益。

综上所述,理应定为不当得利。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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