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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当得利苦寻法律高手

时间:2012-03-15 06:20来源:大刀老超 作者:风的呢喃 点击:
我是一名邮政储蓄营业员,6月7日下午在办理业务的时候。误将用户存的一千五百元钱返还给了用户,事后查看监控录像并找到了该用户。但他不承认我给了他一千五百元钱,经过多方面考虑,我决定向法院对他提起诉讼,但咨询了有关人员后,才知道并不应该由我个人向
我是一名邮政储蓄营业员,6月7日下午在办理业务的时候。误将用户存的一千五百元钱返还给了用户,事后查看监控录像并找到了该用户。但他不承认我给了他一千五百元钱,经过多方面考虑,我决定向法院对他提起诉讼,但咨询了有关人员后,才知道并不应该由我个人向该用户提起诉讼而是应该由邮局出面来解决此事,我上报局领导后,局里表示并不想出面起诉那个用户。我现在想问一下,如果我想起诉那个用户以我个人的名义,应该怎么办?
严格的来讲应当由单位起诉对方不当得利,表见代理的特征。但如果你证明已由你将该款赔偿给了单位,那在不当得利的关系中受到损失的就是你,你就可以以个人名义提起不当得利之诉。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民法通则解释》 131.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这事你去律师所咨询一下比较好,听听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网络上的信息不太准
报警比较好
如果已经将该款赔偿给了单位,可以以你的名义起诉;不知道监控录像是否清晰记录该事件过程,尤其是钱的数额,否则你可能面临举证上的困难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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