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要求房产证加其名字未果与丈夫闹翻告上法庭来源:重庆晨报 作者: 时间:2012-03-08房产证没加女方名字,家庭关系变紧张,她分居后大着肚子起诉讨生活费和生产费用 家有新生命诞生,本是喜事,而27岁的新晋妈妈张媛一点也乐不起来:上月6日出生刚满月的宝宝连名字都没取,准生证也还没办。更痛心的是,孩子的爸爸除了来看过一次孩子外,至今没来抱一抱宝贝,哺乳期的张媛不得不靠亲友的帮助渡过难关。她和丈夫各自请律师闹到了法庭,昨天案件二审。 “这类案子,我还是头一回遇到。看材料后,实习报告 。心里百般滋味。”审判长开庭前说。这是一起二审案件。家庭纠纷的起因是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 要求房产证加她的名字 去年6至7月,张媛和丈夫杨升多次为琐事争吵。那时张媛刚怀孕一两个月。有一天,张媛外出,回家时发现防盗门半天打不开,她不得不打110报警,通知开锁匠。在民警监督下,开锁匠打开门锁,发现锁芯已被更换。 为此,张媛和婆家人闹得很不愉快。事实上,导火索是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产。2010年9月,小两口扯结婚证。婚前,杨升和母亲共同拥有这套房屋的产权,杨升每月向银行还贷1300多元。 婚后,小张向丈夫提出,要求把她的名字加入房产证。由于各种原因,她的名字一直没加进房产证。夫妻、婆媳关系变得紧张。 她大学辍学无固定工作 大学没读完的张媛找不到固定职业,到处打工,收入不稳定。杨升在渝中区某学校当教师,收入稳定,是家中顶梁柱。后来杨升答应,他将名下的房产份额转给妻子可以,但自己因每月要交房贷,经济压力很大,房子的5万元首付是他母亲付的,想知道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张媛先把首付款还给婆婆妈,他就转移产权。 这个提议遭到张媛和亲属的反对,认为杨升缺乏诚意,只是想要钱。这事就搁浅了。 去年7月起,创业人物!中国肯德基在中国餐饮业的领先地位仍牢不可破。小两口分居。张媛搬到南岸长生桥正街,她父亲的远亲答应让她暂时借住。从那时起,她就联系不上丈夫,不是关机,就是丈夫不接电话。 腆着大肚子状告丈夫 眼看肚子一天天变大,生活费和产子费还没着落。去年9月,小张将老公告上南岸区法院,要求他支付从分居到孩子满1岁(2013年2月)之间18个月的抚养费,包括对张媛无收入期间的营养费、房租费,并协助办理准生证。 法院三次开庭审理,对张媛的诉求予以支持,一审判决杨升从去年8月到明年2月,每月付张媛抚养费1000元,一共1.8万元。 杨升不服,称支付金额太高,超过承受能力,于是上诉至市五中院,要求改判从二审判决生效起至今年5月,每月按照最低保障标准支付抚养费。 他想一次了断抚养费 昨天开庭,张媛、杨升都没来,双方律师出庭。杨升的律师认为,分居至今,张媛的生活费他不应承担。因为分居期间,妻子从他银行卡里取生活费用,不存在“不抚养”的说法。另外,一审判的支付抚养费期限太长,按照劳动法规定的产假90天算,女方应在5月恢复劳动能力,应当承担自己应负担的一部分。杨升认为,如果妻子产子90天后就开始工作赚钱,就不需要抚养,3个月到1岁期间的费用不一定会产生,他不可能支付尚未产生的费用。 上一页1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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