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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时间有多长?

时间:2012-03-19 08:27来源:优游自然 作者:白龍 点击:
导语:羁押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五个之一,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非独立的强制措施。中的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这个期限有多长?有哪些计算情况?中国法律网为你整理,感谢你的阅读

  导语:羁押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五个之一,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非独立的强制措施。中的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这个期限有多长?有哪些计算情况?中国法律网为你整理,感谢你的阅读。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留、逮捕后,除了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外,被害人最关心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有多长,即立案侦查的期限有多长,何时审查起诉,审理的期限有多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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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立案侦查期限

  凡是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必须首先立案。只有经过立案这一法定程序,最新盗窃罪司法解释。司法机关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等诉讼活动才具有合法性。刑事诉讼法对各种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期限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已经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期限为: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羁押的侦查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对可能判处10年以上刑罚的,你知道即时新闻。在依法延长1个月后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

  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因特殊原因,在较长的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案件,由最高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务会批准延期审理。

  对没有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具体的侦查期限,但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有强制期限规定,如监视居住最长为6个月,取保候审最长为12个月。拘留一般为3日,一些重大、复杂案件在3日内难以对是否需要提请逮捕作出决定或者对案情争议较大的,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可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案情的重大嫌疑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至拘留后的30日内。加上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7日时间,则拘留的最长时间分别为10日、14日和37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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