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四部分 1、简答题 (1)结合实际案例分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 (2)结合实例,分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立法、执法工作的指导作用 2刑法部分 注意共同犯罪的认定、抢劫罪(未遂)和诈骗罪的共同正犯、自首立功情节对量刑的影响。重要罪名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3刑事诉讼法部分 以一审、二审中的程序为考察重点,还会出现执行部分内容,并有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内容命题形式会以问答式出现。 4民法部分 合同法主要内容:分则中以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的复习为主,尤其是所有权及风险转移问题。 物权法主要内容:29、30、31、53、54、62、63、77、78、128、129条。看看表见代理案例。特别注意:登记制度相关内容;所有权的取得与无权处分的关系(106、107);共有的有关知识(96、97、98、102) 5民诉部分 常规考查一审、二审内容,并加大对执行部分的考查。 6行政法部分(该部分仍重点关注案例分析) 重点提示 (1)、管辖问题(司法解释中特殊规定) (2)、具体行政行为可诉性判断。(一行政主体做出数个行为时,注意区别) (3)、行政诉讼中的程序问题 (4)、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及经过复议以后被告的确定; (5)、行政赔偿的机关、赔偿范围与标准(关注调解的问题) 7、论述题 (1)法与科技、道德之间的关系 (2)法的价值及冲突问题(钓鱼执法) (3)结合刑法罪行法定原则,行政法合法性与合理性方面进行分析 (4)仍为选做题,大家可选择自己熟悉的角度展开论述。 说明:法律文书在卷四不会出现,但可能会在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客观题部分出现,请适当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