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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问题2,若法院适用了最高法的解释,做出了判决并生效。而根据后来的立法解释(在犯罪嫌疑人犯罪之后),立法解释同意最高检的说法,然后,最高检据此抗诉,最高法应怎样定处? 1、行为完全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可能无刑事责任能力。 2、最高法应根据立法解释,因为司法解释效力低于立法解释。 仅供参考。 定罪量刑是法院的权力,检察院没有定罪量刑的权力。最高检独立名义的的司法解释只适用于检察院阶段和检察院本身;如果在法院审判阶段因定罪量刑的实体问题或者审判程序问题、两个解释出现矛盾,无条件适用最高法的解释。 1、行为完全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表见代理论文。可能无刑事责任能力。 2、高法的司法解释比较全面主要适用于定罪量刑方面,而高检的司法解释主要适用于刑事诉讼程序方面,这个我到没注意到有哪些有冲突啊能不能说具体一点。个人认为定罪量刑以高法的司法解释为主,诉讼程序以高检为主。现实中也是这么操作的。毕竟只要能审查起诉程序就一般没问题,那么定罪量刑是法院的事。至于你说的抗诉我想只要于刑法量刑标准偏差不大检察院倒是很少提出抗诉的。我是没有见过。为什么抗诉?高检的司法解释主要是一些够不够罪的内容。能和法院有什么冲突?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