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证人姚X(原A日用化学二厂出纳)的证言,证实2003年1月份,我作2002年的调结表,发现有一笔801万元总挂在账上对不上,我就向科长王X俊说了,科长让我去银行查,但是银行说不好查就耽误了。新科长吕X莉来了之后,她总看调节表发现这笔帐对不上,就让我去银行查。银行是2004年5、6月份给查的,打了4张A4纸,我拿回来给科长看了,也向姜X汇报了,他当时没说什么。当天我洗澡碰见厂长,我也向厂长说那笔801万元的钱是替C还贷款了。当时姜X让我转1000万元,具体什么原因没和我说,我就从我厂工行帐户转到中行帐户1000万元。A日用化学二厂正常办理质押担保的手续应该是在二厂财务保存契证押品收据和质押贷款专用的存单,贷款还清后还给银行,换回押在银行的定期存款证实书,就是我厂的定期存款。我任出纳以后,二厂给下属的三个公司的贷款担保手续都是我经手办理的,手续办完的第二天或最迟不超过一周,银行就会把手续给我拿过来,由我保存,保存的手续除了这两样,又多了一份质押合同,贷款结清后,在我手里就只剩一份质押合同。大概是2002年5、6月份,当时我已经正式接任出纳的两三个月以后,副总会计师姜X给了我两张纸,一个是委托书,内容是二厂委托中行将我厂的定期开户证实书改为定期存单,这份是正件,上面有二厂的公章,财务结算专用章,法人吴X军的印章和姜X本人签字,另一份是复印件,内容是授权委托中行给北京C工贸公司银行贷款做担保,上面有二厂公章,姜X本人签字,姜X说你把这收起来,给我之后就走了。从委托书上我看到用1000万的存单证实书做的质押,质押合同号是2001年的第063号,但姜X给我的时间已是2002年5、6月份了。质押合同我没见过。委托书上“欠押据”三个字是我写的,因为我就没见过契证押品收据,在我这里保存委托书没有什么意义,必须有押据,这是最重要的,但我没见到,也没敢问姜X押据的事。不知在哪。抵顶还贷的800万元是从我厂的中行结算帐户扣划的,扣划的头一天姜X让我从工行转入中行帐户1000万元,否则中行帐户只有300万,不够扣划的,为什么转他也没说理由。2003年春节前后,我和姜X念叨过,说怎么中行结算户有一笔800万老对不上帐,他没说什么。2004年4、5月份,吕X莉让我到中行查帐我才知道扣划的800万元是给北京C工贸有限公司还贷款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