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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解释三对未婚女孩产生的影响

时间:2012-01-28 20:18来源:赵明 作者:囧之动物凶猛 点击:
虽然主流新闻网站上都说婚姻法的新解释可以改变女方嫁富二代的择偶观,我个人是不赞同的。 新解释只是强调了“如果”房屋的产权人是一人的话,假设女方在结婚登记前提出要求,必须讲自己的名字也登记成房屋的产权人,那么这条解释就米有用了。也许有人说,那
虽然主流新闻网站上都说婚姻法的新解释可以改变女方嫁富二代的择偶观,我个人是不赞同的。 新解释只是强调了“如果”房屋的产权人是一人的话,假设女方在结婚登记前提出要求,必须讲自己的名字也登记成房屋的产权人,那么这条解释就米有用了。也许有人说,那样也太拜金了,富二代能接受吗?!难道按照以前的解释方法,富二代就不知道女方嫁给他是为了钱吗?富二代也许败家,也许废柴,但大多数的富二代见识并不短浅,应该知道女方嫁过来肯定有金钱的因素(不是说全为了钱,不否认真爱的存在,但是,毕竟金钱是衡量一个人价值的众多尺度之一,你看哪个社会名流没有钱?那个成功人士没有钱?那个有能力的人没有钱?) 这次的解释中关于房子的归属问题,其实就是很多女性担心将来丈夫出轨时,自己的境遇会人财两空。女方要是想保证离婚时的利益,我觉得就应该让男方在婚前做出表态,房子有我一份没有。如果男方肯在房产登记上加上女性的名字,可以被认为是自愿将原有婚前财产赠送给女性。房子是一部分就属于女性了。有的男人会说“还没结婚就想要房子,你太拜金了,嫁我还是嫁房子啊!再说,将来咱们不离婚,考虑这些做什么?”我也想用他是话来反驳他自己“既然你保证我们会不离婚,那么房子写我的名字不也永远不会被分割吗?那为什么不能写上?”毕竟,在婚姻中变心的,男士占十之八九。 好像还可以写婚前协议,约定如果哪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离婚的时候,可以把财产作为惩罚。但是实际案例中,好像要证明另一半有过错,几乎是不可能的。无法举出有决定性的证据。 法律的新解释对女性很不公平。房产可以分割,那么女性在婚姻期间的家务劳动如何衡量?女性为家庭,为生育而断送的事业与收入如何衡量?要不现在怎么有人高喊,男人靠不住,还是自己最可靠呢。极端是极端了点,但是任何法律都是远远落后实际发展的,永远是先有问题,再有解决方案啊。 之前还看有专家说,如果过度保护女性在婚姻中的利益,就会像法国等等国家,人们为了避免支付高额的离婚赡养费,只同居不结婚。但是我认为这样的说辞实在是太不负责任了,像是搞笑一样。无论法律怎样,总会有人想法绕过一些条款,但是不能说这些条款就是无用的啊。 如果中国的立法、司法机关中,有话语权,能够参与制定法律条文的女性和男性是一比一的话,这个新解释就未必这么偏向有经济实力的男性了。虽然说中国现在大多数的职业确实是做到了同工同酬,但是,女性做高层领导的比例实在是小的可怜,大多数女性最多不过是中层干部,其实世界上其他国家也是这样,隐性的性别歧视,对比一下最新婚姻法。不然就不会有美国的玫琳凯这个化妆品牌了(玫琳凯内部宣称,他们的创始人就是在工作中受到歧视,总也升不了职,一怒之下辞职,自己创建了新的事业,并且报复性的只收女性员工。听说的故事,没有证实,您就半信半疑吧。)在一对夫妻中,还是男性在经济上占主导地位的情况比较普遍。 其实新解释里也不是全盘倾向男性的,关于生育权的司法解释,就基本完全剥夺了男性的生育权。所以哦,感觉这次出台的新解释,还不如不出台呢,简直就像是一群科学怪人在实验室里发明的怪胎,用在实际生活中,怎么看怎么不对劲。 哎,我也是个未婚女性,这个解释让我很悲观,好像婚姻已经变成赤裸裸的经济交换,只有买卖,没有爱情了。感慨良多,感慨良多啊。。。。。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zuixinhunyinfa/2012/0116/406593.html。。
鼓励女性自立,在婚前有自己的独立资产,包括房子
就是以后不要结婚 也不要生孩子了
最大的影响就是不再要求男方婚前一定要有房子(但仍会要求男方有购房的实力或能力),不管婚前或婚后买的房子,都会希望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对于女方家景比较好的女孩子,不必再担心自己的陪嫁房子会被男方分割,以后的陪嫁会优先选房子,然后要求男方的钱用来买车子及装修房子、家具、电器什么的。而且最好留到婚后再买。呵。。。。(摆酒之前、拿证之后这段时间是最完美的)
在男多女少的时期,新的婚姻法无疑给男人取妻加大了难度。房子不写老婆的名字,女方完全可以不结婚吧,彩礼不要个十几二十万来保障女性权利,也可以不结婚吧。再不行就压根不结婚,找个人生个孩子和孩子一起过也蛮好,男人到头来有什么!守着你的房子过吧。中国男人最没有出息,只会在家里找利润。结婚成本增加了,离婚成本降低了,离了婚的加入光棍的行列再找媳妇,那个竞争是个激烈啊。家里肯定不合谐了,老婆不会再傻的节衣缩食为这个省为那个添补了,婆婆也明目张胆的跳了,婆媳矛盾又升级了,儿媳妇也不可能像自个的妈一样的代见婆婆了,因为自已的妈养自已二十几年,掏肝挖心的,所谓的婆婆给自已置了一个家,还只是为了自已的儿子,太寒心了。所以,用了法律保护了男人,就不要再用所谓道德来约束女人,会尊重婆婆,但绝对不再当她是妈了。这部法律风险太大,专家们都干啥去了,论证过嘛
鼓励找外籍男友 不找中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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