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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的新婚姻法,婚前男方出钱付首付。

时间:2012-01-29 06:05来源:无意 作者:拥你入怀 点击:
具体是这样的:婚前男方父母出钱付的首付,因没有结婚就没有结婚证,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所以写的是男方名字;两人共同还房赁三年,现打算结婚,从新婚姻法看,说的是谁付首付,房子就全归谁。请问像我们这样,问题多多吧,现在或结婚后可以把名字加上去吗?
具体是这样的:婚前男方父母出钱付的首付,因没有结婚就没有结婚证,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所以写的是男方名字;两人共同还房赁三年,现打算结婚,从新婚姻法看,说的是谁付首付,房子就全归谁。请问像我们这样,问题多多吧,现在或结婚后可以把名字加上去吗?请问没有结婚证真的就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吗?
呵呵 您好啊 可能您对新的解释有些误会 新的细则是这个意思 就是如果婚前一方付首付并且以其个人名义登记 这房子归其所有 但 这不是说你的按揭就不会为你带来任何利益 您们现在在法律上是同居行为 房子算是共有物 只是你占的比重低而已 如果 结婚 的话 把你的名字补在房产证后面 也不会改变你对房产的占有份额 您为其付出多少还贷义务 就按比例对房产占有多少权利 建议您好好保留 您为还贷承担义务的证据 比如银行存款汇款凭证 这个 及时你们不结婚 也足以使你成为房主人的一分子 换句话说 即使你们结婚了 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 也不会使你对房产直接享有一半的权利 您也只是对您承担了还贷义务的那部分房产享有权利 所以 当务之急不是您着急结婚 去更改房照 而是搜集您还了贷的证明 但愿以上回答 对您有帮助 新的法律规定 适应新时代人们对婚姻和爱情的看法 只能说这些令很多女人心寒 只是希望您人海茫茫还会相信爱情 还会珍惜身边的那个他 而不要在意房产那么多 物质的满足总会有极限 我们要做的是 物质适当满足 精神尽量丰富 祝福您!!
建议把这套房卖了,再两人共同付首付买套新的,全解决问题,呵呵。
同意上面说的 爱她就要让她没有后顾之忧
在贷款还清的前提下,你们可以通过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就是说你老公通过赠与方式将房产的一部分给你,然后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提醒一下,只有过户才能保证你的权益。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是到公证处,不是房产部门,有贷款是不能办理赠与公证的。
原来的时候完全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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