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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

时间:2012-01-29 09:57来源:西西 作者:玩美帝域 点击:
婚前父亲有三千亩草场,在我结婚一年后,分给我,我结婚三年了,现在要离婚,这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18条的规定,该草场是你父亲赠予你的财产,且并没有去公证处办理公证说该草场只是赠予你个人的,所以,该三千亩草场属于夫妻共同
婚前父亲有三千亩草场,在我结婚一年后,分给我,我结婚三年了,现在要离婚,这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18条的规定,该草场是你父亲赠予你的财产,且并没有去公证处办理公证说该草场只是赠予你个人的,所以,该三千亩草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 2、也许有些人会建议你让你父亲现在去补办公证,除非你家里在公证处有关系,否则,我并不建议这样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因为此时公证出来的时间就是现在的时间,在你妻子知道后在法庭上会以此证明你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故意,到时候,此公证不仅归于无效,而且你妻子可以第47条的规定主张你少分财产。 附: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楼上的已经说得很清楚详细了
属于共同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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