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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最新婚姻法引热议

时间:2012-01-31 10:41来源:裟羅雙樹 作者:獨噯伱 点击:
问题1:离婚后房子归谁?问题2:公婆买房,儿媳妇没份?问题3:离婚前,男方卖掉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同房屋,女方无权追回?问题4:男方婚前口头承诺,但没做公证,离婚时女方也没办法拥有房产?问题5:鼓励男方养小三?问题6: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财产? 这样的婚姻法实
问题1:离婚后房子归谁?问题2:公婆买房,儿媳妇没份?问题3:离婚前,男方卖掉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同房屋,女方无权追回?问题4:男方婚前口头承诺,但没做公证,离婚时女方也没办法拥有房产?问题5:鼓励男方养"小三"?问题6: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财产?

这样的婚姻法实在是包庇男方欺压女方如此依赖那么作为女方就更应该把买房和装修等等这些支出都算在男方头上因为离婚女方什么都不能带走那么干脆都男人出吧这样分的也清楚走的也安心

这个最近的司法解释初衷是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丈母娘和女孩子推高房价,现在一个城市的房价高的离谱,很一部分要归功于"丈母娘经济"。就算是没有这样的规定,现在的很多女孩子都要求有车有房的还得要嫁妆,一般娶个媳妇男方父母都会竭尽全力甚至借债等一些手段,但这种不平等的婚姻往往支撑不了多久,一旦离婚,男方就会损失一半家产(可能在双辽不觉得,在一线城市,哪套房子不是随随便便100多200来万)。你知道最新的婚姻法

当然,这次司法解释也赋予了女方一定的权利,比如生育的决定权等。

任何的法律都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看具体实施中有那些地方需要改进吧!

还有就是不要把离婚整天放嘴边,如果整天放嘴边早晚离婚,日子要两个人慢慢的过下去,如果整天想这要离婚,那就千万别结婚,省的影响两个家族,试用期提前几天辞职。看好是家族不是家庭!

新的婚姻法,只能迫使女性更加独立。可是如果女人整天和男人一样忙于工作,那小孩,老人,家务谁来做?家庭的和谐、安定又怎么能保证?

这样的婚姻法,不利于家庭安定。可悲

新婚姻法,大有整治拜金女之意.

女人独立是必要的,也是在婚后生活中拥有平等地位的开始,这样的女人一般都有一些话语权,不至于脱离社会(因现在社会变化太快)而失去自信。

关于老人和孩子,照顾孩子操心最多的也就刚结婚那几年,那几年双方父母还有精力,一般不需要我们小两口照顾,反而能帮助小两口照顾孩子。之后老人老了需要人照顾了,女人反而可以用这些年赚的钱请个保姆,我不是说子女不能照顾父母,但有句古话:久病床前无孝子啊,到时候孩子也长大了。

关于做家务,就算是现在赋闲在家的小媳妇,谁敢说自己整天做家务,其实家务没那么多,养成良好的习惯之后很轻松的。关键在于培养良好的个人习惯。

在农村男方要给女方父母的彩礼怎么没人说呢?男方父母辛苦一辈子给儿子买个房子,我觉得必须要保护他们的产权!现在女的第一件事就问你有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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