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和妻子离婚需要分割财产,房子是父母买的归父母所有,这个没有争执,现在我们二人有3万元的债权和3万元的债款,这些都是结婚后的,车子有两部,一部是结婚时礼金买的(户主为女方,价格15万,礼金7万、双方父母各4万),另外一部户主为男方,是我们结婚后买的(7万)),家里面的电器(电视男方婚前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脑女方婚前购买)。现在男方提出离婚,原因是性格不和,没有第三者的原因。结婚两年期间男方对家庭付出较少,双方收入差一半(男方年收入10万,女方年收入4万),请问现在如果男方提出离婚,按照法律程序财产分割会是什么样子的。最新婚姻法。 结婚期间二人将住房公积金的4万元取出用于女方父母买房用 现在的婚姻法都是从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出发的,所以你提出离婚的话,财产方面女方会占的多一点.财产分割可以分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双方协商分割,二是通过法院仲裁,法院仲裁之前会对你们所有的财产进行评估,然而折成人民币根据婚姻法中提供的比例进行分割. 房子是你父母买的,房产证的名字是谁的呢,如果是你的名字那么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如果是婚后买的那么你父母为你买房子的时候有没有办赠予你一人的手续或者出具借据,如果没有办这个手续的话,那这就算你们的婚后财产.也要进行分割的. 中国最新的财产分割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