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前两年跟一位阿姨结婚了,我家的房子是很多年前父亲购买的单位福利房,在父亲名下。前两年父亲跟阿姨结婚后重新装修了这房子,但是阿姨也没有出钱。这位阿姨有一个女儿已经结婚,生了两个孩子,所以阿姨经常不回我们家,一直在女儿家照顾她女儿和外孙子。请问如果父亲去世,我家的房子应该怎么分配呢?阿姨是第一继承人吗?她能分到房产吗?谢谢。 您好,科云网,让您拥有私人电子智能律师系统:万名资深、专业律师在线解答您的咨询,让您不用花钱、足不出户也能享受专家级法律服务,轻松解决法律困扰。 可以,如果你父亲不立遗嘱的话,你阿姨和你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继承房产。 但你父亲可以立遗嘱,最新婚姻法。将房屋指定谁来继承,或者你,或者你阿姨。 如果你阿姨是你父亲的原配,则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如果你阿姨是你父亲再婚,你父亲过世后,无论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所得,你阿姨都有权得到部分财产 如果你阿姨是和你父亲离婚,你可以求助有关部门做婚前财产公证,你阿姨无权分割婚前的财产,只有权分得与你父亲结婚后所得财产。 如果离婚了房子,继承人是子女 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即:配偶,父母,子女。你阿姨有继承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