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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假设某男2008年结婚,婚前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2011年9月离婚,那房子是男方的,女方只能拿到他还贷的一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的一部分。
以不变应万变,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无非花点过户费用。
法律再变,也有你的一半,感情能背叛,房子不会 适用 婚姻法 解释 适用于 所有 已婚的人 定才载角DEP。。HLE肌膦甩胩肿肋及胸脸朋遥采称秋向脂肥妥服彩二载过夫灰春客放度雪载过赤 适应以前结婚的人,我认为男方父母出的钱,要有证据证明。 如没有证据不被认定,如有证据,可认为是债务,与房子份额无关,离婚时,若双方均无重大过错,房产平分。债务共同清偿。 女方能拿到还贷的一部分 其余的没份 劝劝你姐姐,不要因为这个影响夫妻感情,是你的就是你的,是人家父母出的钱就是人家父母的钱,再说人家父母都老了,一辈就奋斗了这房子,假如真的要离婚,你何必把人家老人一点养老的钱都拿走呢,你姐姐还那么年轻,赚钱的机会比老人多多了,善待老人吧! 楼上不是钱的问题,是情上气人,好像其他付出不是付出,估计你是男士,还是自认清高的,讲大道理谁不会,不跟你说!!! 结婚好几年了,连孩子都有了,一个活生生的人还不如一个房子吗?可以要求以前没房子,现在婚后两人买房了,为什么不能加上名字呢?老人要是真把儿媳妇当成一家人,儿子要是真爱自己的老婆和孩子,就应该加上名字,给老婆该有的地位和爱护。如果这件事是发生在你姐姐婆婆的身上,估计她也会和你姐姐做法一样,都是女人,女人何必为难女人!! 名字是他们夫妻二人共同的 所以不管是谁付的首付不重要 房子是夫妻共同的 因为他父母出钱购房,且登记他子女的名字,可认定对他子女的赠与;若登记双方的名字可证明对夫妻的共同赠与。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