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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07年结婚,2010年我们买了房子,房产证上边是我老婆的名字,我是共有人。我们贷了30%的房款,首付付了70%,共,还有其他的税费多,这些钱都是我出的,其中首付里边有是我的父母出的。房贷由我老婆的工资还的。我想问假如我和老婆离婚了,房子怎么分。 购房财产分配。 首付中,你知道最新婚姻法。父母出的18万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作为父母赠与你们夫妻的财产。是你自己的出的,为个人财产。2万的税为个人财产。贷款已偿还部分,一人一半。这些,还都是建立在你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 房产增值部分,按上面的比例分配。未还贷款部分及相应比例增值部分不再分割之列。 如无任何证据证明你出的32万2千为个人财产,则全房按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享有房产的人继续偿还贷款。 如果房产证没约定各自占有的份额,是共同共有就平分,对比一下最新婚姻法全文。对于各自还贷部分的差额可以要求对方补偿。 首付里边的如果你父母没有 明确表示仅仅给你个人 那么此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如果没有清楚明白,那么这房子就应该归你妻子的 一人一半,除非你能证明你付首付的钱是你单独所有,父母给的部分明确说明给你自己,钱这东西不好说啊。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