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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

时间:2012-02-02 13:12来源:apple 作者:小虎同学 点击:
谈婚论嫁,首先需有新房。按传统习惯,新房都由娶媳妇讨老婆的男方购置,因为生 儿子是建设银行,生女儿是招商银行。这让许多城市父母不堪重负,全部积蓄都 花在了儿子的婚事上,而且还要担心一旦小夫妻闹离婚,这房产要被儿媳分走一半。 现实生活中,结婚为
谈婚论嫁,首先需有新房。按传统习惯,新房都由娶媳妇讨老婆的男方购置,因为生

儿子是"建设银行",生女儿是"招商银行"。这让许多城市父母不堪重负,全部积蓄都

花在了儿子的婚事上,而且还要担心一旦小夫妻闹离婚,这房产要被儿媳"分"走一半。

现实生活中,结婚为买房纠结,离婚为房产争斗,实在是婚姻的悲哀。因此我倒认同报道

中的律师观点,婚姻法新解释更加明确了房产所有权归属,"预计今后为了房子而对簿公

堂的离婚夫妻将减少,好聚好散的将增多"。

当然,但凡沉浸在"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祝福中的新婚夫妻,谁都不会有离婚之念

。然而,传统婚姻观随着社会的进程在不断嬗变,姻缘被掺杂了许多不确定成分,离婚率

走高也就成必然趋势。既然离婚双方为分割房产成仇人成诉讼难点,那为什么不可以将此

"后患"止于婚前?从这点出发,我认为婚姻法新解释将倒逼并改变现代人的择偶观,也

就是说夫妻在婚前购置房产时就实行AA制,共同拥有产权。报道中的大学毕业女生李家沱

坚持"裸婚"就是个好例子,"不嫁有钱男,自己奋斗才是王道",她信老公是只"潜力

股",两人婚后自力更生买房,"我们的家是一起奋斗来的,一个碗、一口锅、一双筷子

,都是两个人一起挣的,特别珍惜"。这样的婚姻,才会是长久和幸福的。最新婚姻法

都说男女平等了,那么平等的双方在婚姻地位中,本不该有"强势"与"弱势"之分

,只怪传统的婚姻习俗和观念人为地前置了这个强弱。所以对婚姻法新解释在离婚析产上

持"保强损弱"的观点,不免存在某种偏见或者误读。

新浪网友"名动江湖"跟帖认为,司法解释一出台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争议,是由于

一些女性已经习惯了过去对自己过于偏袒的离婚财产分割办法,对这个新的司法解释心理

不平衡所导致的,这个可以理解。但法律是公平的,保护的是双方的利益。如果是女方婚

前买的房子,那结果不是一样吗?所以这个司法解释将使婚姻以感情而不是以财产为基础

,而且离婚率和房价都将可能有所下降。

婚姻靠夫妻共同经营,经营得好也就无房产之争。当然,如果新解释能促进夫妻在购

房或房贷上AA制,即便日后分手也不存在"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儿"的"不平"事,也就

无房产之争。法律总是在不断完善,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有关条款,可以让离婚当事人的

财产归属变得简单,谁的就是谁的。

哈哈,又是一个新问题!

同意楼主观点。

转载柯云路:新婚姻法保护的是财产不是感情

关于婚姻,历来有着不同角度的描述和定义,浪漫者称之为爱情的结晶,悲观者称之为爱情的坟墓,淳朴的百姓称之为搭伙过日子,经济学家称其为"最小的合伙制股份公司"。在所有描述之中,唯有最后一种具有法律的严谨,也唯有在这个剔除了任何浪漫色彩的属性上,婚姻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婚姻法》既不负责爱情在婚姻中延续,也不能保证婚姻蜜;法律唯一能做的,是为婚姻双方婚后的"经营"行为,确立一个各方的利益都能得到平等但最低限度的保障。

争夺财产不如经营感情

文/柯云路

结婚本是喜庆事,但一个女孩却很苦恼。原因说来也简单,未来的公婆为祝福这对新人,准备出资几十万,帮他们贷款买新房。

听来是多么好的事情,但问题偏偏出在男友要给父母打"借条",并且开玩笑说,父母出这笔钱要占房子的股份。见女孩不悦,男友解释说,借条只是让父母放心他们的一个保证。希望女孩今后能好好孝敬父母,如果不孝顺,父母可以随时要回这些钱。

这自然令女孩很难接受。

她感觉男孩的作法另有目的,还感觉到一种不信任。

女孩说:打什么借条啊,想孝顺父母应该是自己好好奋斗,不要让父母吃苦。孝顺是儿女应尽的义务,而不是用钱来保证。用自己的一生一世来报答父母不好吗?

用自己的一生一世去报答,当然很好。

但对于尚未过门的儿媳,公婆可以轻易信任吗?

现在许多大城市流行代子女相亲,公园里父母们将子女的年龄、简历、收入写在卡片上,同时开出对另一方的要求。除了年龄相当、相貌尚可、身体健康等婚姻的必备条件,还有一些不可动摇的前提,如男方要有城市户口,要有稳定的工作,关键要有房。

这不仅难坏了许多年轻人,更难坏了那些生活并不宽裕的父母。

须知在大城市买房非同儿戏事。

但女孩的家长们也会说,连房子都没有,结了婚让我闺女住哪儿,总不能住大街上吧?话说的不错。现在都是独生子女,从小在父母身边千娇万宠地长大,将她交到另一人手中生活,是父母时时悬心的事情。舍不得让孩子吃苦,就要在婚前尽可能创造好的条件。

我认识一对自外省到北京求职的年轻人,他们自由恋爱,感情甜美。可惜交往了一段时间就因无力在城市买房而选择了分手。男方的父母为儿子算了一笔账。这笔账就是在北京找老婆的成本。一套8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还不能在三环之内,以均价以三万元计,就得240万:这套房子即使中等装修,又得十多万:有了房子自然得买家具,还得几万;如果再买辆汽车,还不又得十来万。这个年轻人月收入八千,想攒够这些钱,不吃不喝也得三十年。于是父母给儿子两个选择,一是找那些家在北京且条件尚好的女孩,比如买房时父母可以帮助首付的。如果找不到这样的女孩就干脆回家,在老家盖房结婚,能省不少钱。

女孩当时恨恨地说:你就抱着房子过日子吧。

气归气,但两个年轻人冷静下来一想,觉得父母说得也不尽然无理。那些想起来就让人头痛的攒钱计划似乎是无法逾越的大山,长痛不如短痛,既然终归要分手不如到此为止。

再说那些为子女婚姻买单的父母们,比如送给子女一套住房,结婚时固然欢天喜地,可是不止一个父母问过我这个问题:如果万一孩子将来离了婚,房产该怎么算?我看报纸上的资料,结婚不满一年的新婚夫妇离婚率高达两位数。这时,如果对方提出平均分割共有财产,岂不傻眼了?于是将房产办在父母名下,做婚前财产公证,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等等,这些看来与幸福美满毫不沾边甚至显得相当冷酷的应对措施一一出炉。

男友提出给父母打借条,女孩的苦恼非常好理解。欠条好似给温馨甜美的爱情兜头浇了一盆冷水。但男友和他父母的心理也好理解,现今的社会如此崇尚金钱,且离婚率又那么高,万一哪天女孩提出分手,那辛辛苦苦挣来的几十万元不是打了水漂?而这笔钱对于一个月收入几千元的工薪家庭来说谈何容易。

于是就得有所"防范"。

于是就难免引来彼此一时的猜忌与不快。

过去我们只从报纸上看到国外有钱人在婚前办理财产公证,据说美国总统肯尼迪的遗孀下嫁希腊船王奥纳西斯时,婚前协议厚达一百多页,对于财产的使用和分配做了非常细致和明确的规定,比如女方可享受的年度费用,比如男方亡故后女方对产业无继承权等。那时的国民会嘲笑资产阶级婚姻在温情脉脉的面纱下有一副多么冷酷的面孔。不久前英国更审结了一个惊世离婚案,富有的男方为获得自由之身,付给对方的财产高达上亿美金。

如今,这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我们身边。许多离婚诉讼因财产分割而闹得不亦乐乎,当事双方皆后悔之前没有看到这一步,未在婚前就将财产关系说清楚。

于是,各种婚前"说清楚"的准法律做法便诞生了。

一个女孩因为买房给公婆打借条而苦恼,一对恋人因买不起房而分手,一个总统遗孀下嫁富豪的婚前协议,这样从东讲到西在讲什么?可能在讲现今的婚姻在越来越多地涉及财产关系。过去没有私人房产,肯定没有买房给公婆打借条一事,也肯定没有因买不起房而婚姻不成的事。现在有了私人房产,这些事情一一出现了。它似乎不那么美妙,但却是一种现实。随着社会离婚率的上升,婚前在法律上将财产关系讲清楚对于许多人已经非常必要,对私有财产的承认与保护也已写入国家的相关法律。不少父母子女和夫妻之间都一步步走向"明算账"的境地,对于这种越来越成为事实的社会现象,我们需要自然而然地习惯而已。

我告诉那个苦恼于给公婆打借条的女孩,大可不必为此苦恼,她未来的公婆这样做很正常。只要她和男友恪守着对爱的承诺经营好自己的小家庭,这张欠条或许在哪一天会被老人偷偷地撕成纸屑呢。

楼主说得是法律实践,是法律从社会现实中总结出的解决问题的措施;柯云路说得是理想,是对年轻夫妇的忠告。

我也支持楼主观点!

呵呵,很明显,因为我是儿子他妈

两孩子的婚房是实行AA制的(他们自己商量的),除了他们各自贷足公积金,其余款项双方父母对半开。

当然幸福与否与房子无关,婚姻要靠他们今后好好经营才是,只是不要把物质去统帅感情,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北京一个"女学馆"推出了一系列旨在帮助女性"嫁个有钱人"的课程,尽管收费不菲,但仍颇受很多女性欢迎。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和婚姻观的异化真该治治了。

现在的婚姻不是感情的结合,而是条件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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