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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大讲堂]最新婚姻法解释:小三和物质女的秒杀利器!

时间:2012-02-02 13:18来源:小圈 作者:xylon的魔幻世界 点击:
最新婚姻法解释:小三和物质女的秒杀利器! 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对结婚登记程序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拒绝亲子鉴定后果、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
最新婚姻法解释:小三和物质女的秒杀利器!

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对结婚登记程序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拒绝亲子鉴定后果、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处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新的司法解释首次明确,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父母为婚后子女购买的房屋应为个人财产。解释(三)今起正式施行

最新婚姻法解释告诉人们。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抢了抢不走。不知道人们对于新的婚姻法有什么样的理解呢:我个人认为这是非常公平的。充分体现了男女社会的平等性。在看了多个论坛在这个问题的讨论上时。看见了一种很奇怪,也对男人来说是一种侮辱的理论。如果房子谁买的就是谁的。那女人就不能在家做全职太太了。首先在家做全职太太是自己的选择。也是对家里的贡献。男人不去上班在家做全职老公带小孩。我相信没有几个女人能接受吧。自己既然接受不了的事情又何来牺牲一说。说自己牺牲很大。我很难理解。

在现在的这个社会中。难道在家带孩子的压力就比在社会上打拼。一家人等着你养的压力更大吗!所以我是支持个人财产就是个人财产。至于在离婚时财产如何处理那就更加的清楚了。不会让女人都想着去做小三(我只说有这样想法的人),当然大部分的女人不是这样的。但一个数据确是我们中国男人不得不面对的。中国的"二奶"数比全世界的总和都多。我是在一篇文章中看见的。如要考证请百度。也许我的观点不对大家认同。如果有不同意见的请留言,大家来探讨下

个人十分不赞同这人的看法,转过来大家讨论下!我发现基本上男的比较喜欢这个婚姻法,一口一个公平,是不是为你们在外面鬼混找到更好的靠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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