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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如何分割

时间:2012-02-05 04:45来源:绿野草子 作者:落寞 点击:
我老婆不同意离婚,但是我外面已经有爱的人了,如果我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我老婆老是要卖我家的房子,但是房子属于婚前财产,要么给她二十万这合理么?我在做生意但是挣的钱刚好够还我们结婚后欠的债的,我老婆没有收入我该赔偿多少钱 首先,婚前财产归你自己所有
我老婆不同意离婚,但是我外面已经有爱的人了,如果我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我老婆老是要卖我家的房子,但是房子属于婚前财产,要么给她二十万这合理么?我在做生意但是挣的钱刚好够还我们结婚后欠的债的,我老婆没有收入我该赔偿多少钱

首先,婚前财产归你自己所有 但是要提供证据证明  比如房屋产权证上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  没有你妻子的名字  这点不需要给予补偿,  再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平均分配  属于双方共同债务的平均分担,如果离婚后一方确有生活困难的 应当适当给予帮助

 下面是相关条文 你看一下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希望对你有帮助,那个具体不长多少钱也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定的…


    根据婚姻法三十二条的规定,你这种情况,如果你已经跟他人同居,调解不成可诉讼离婚,否则得分居两年或者感情确已破裂。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私有,不参与分配。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婚后债务原则上共同承担,也可协商解决。财产分割有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规定,尤其是无收入来源的,适当倾斜补偿。

    但是根据最高院的解释,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你说的情况并不明朗,我也无法个你明确的说法,你就参照法律规定自己看吧。离婚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涉及很多方面,比如说如果你有过错,女方无过错,只要女方提出离婚就应该准予离婚。建议你找律师,这样省事少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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