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不同意离婚,但是我外面已经有爱的人了,如果我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我老婆老是要卖我家的房子,但是房子属于婚前财产,要么给她二十万这合理么?我在做生意但是挣的钱刚好够还我们结婚后欠的债的,我老婆没有收入我该赔偿多少钱 首先,婚前财产归你自己所有 但是要提供证据证明 比如房屋产权证上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 没有你妻子的名字 这点不需要给予补偿, 再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平均分配 属于双方共同债务的平均分担,如果离婚后一方确有生活困难的 应当适当给予帮助 下面是相关条文 你看一下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婚姻法三十二条的规定,你这种情况,如果你已经跟他人同居,调解不成可诉讼离婚,否则得分居两年或者感情确已破裂。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私有,不参与分配。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婚后债务原则上共同承担,也可协商解决。财产分割有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规定,尤其是无收入来源的,适当倾斜补偿。 但是根据最高院的解释,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你说的情况并不明朗,我也无法个你明确的说法,你就参照法律规定自己看吧。离婚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涉及很多方面,比如说如果你有过错,女方无过错,只要女方提出离婚就应该准予离婚。建议你找律师,这样省事少烦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