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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婚姻法有规定有儿子的家庭女儿不可以找上门女婿吗??

时间:2012-02-05 13:48来源:罗海倩 作者:song 点击:
所谓的上门女婿之类的都是民间习俗问题,不在法律管辖范围内 没。 没这方面的规定.现在哪里还讲什么上门不上门的.都21世纪了. 中国对上门女婿没有规定。 很负责的告诉你完全没有 只要符合下面的法律规定就可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
所谓的上门女婿之类的都是民间习俗问题,不在法律管辖范围内

没。

没这方面的规定.现在哪里还讲什么上门不上门的.都21世纪了.

中国对上门女婿没有规定。

很负责的告诉你完全没有 只要符合下面的法律规定就可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二章 结 婚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新离婚财产分割法。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没有。保证没有


没有,结婚只有!在法律上,没有出嫁和倒插门之分的,都是结婚

男到女家;女到男家是婚姻法赋予的自由。你说的情况,婚姻法未禁止。

没有绝对没有。这个真没有。

婚姻是自由的。


无规定


按照民俗规定是这样的,法律上并没有如此规定。

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倒插门自古有之,官方的说法叫入赘。现在只保留在民俗之中,完全无法上升到法律的层次。而且入赘也是建立在古代男尊女卑的情况下的,现在男女基本平等,孩子随谁姓是自由的,赡养父母女儿也有责任,入赘也实在是没有大必要了。

绝对没有、、、  给分吧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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