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房产分割,法院评估完房产,未判决房产归属(原因是房产评估17万,谁给对方8.5万房产就属于谁,现在双方都无力支付),男方现在住在属于双方的房子里,还带上男方母亲,和妹妹入住,不让女方入住(男方母亲还有个房子),女方想把房子拍卖,男方不同意,房子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属于单位福利分房,双方工龄共同购买,因为房子问题没解决,离婚协议书没办下来,男方提出先给女方2万,后分期一月600元支付,女方认为不合理。双方有一个女儿,已经成人,女方和女儿现在在外面租房子住,现在这个事已经拖了一年了,法院方面还没有判决,都找了法院百八十次了,都没办法。想问下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在此期间,男方的做法已构成侵权,可以考虑收集证据,提出侵权诉讼,此外,民事案件法院判决有一定的法定期间,逾期则为法院失职,你可以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期间的那一节。 另外,最新离婚财产分割法。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即由法院的力量在判决下达之前将标的物保存完整(也包括法益的完整) 最后,根据女方的状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详情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
比较典型的案子,我有发言权,看过我的其他回答(关于婚姻)方面的,也有差不多案例 第一解释房子和离婚问题,在这个案子中其实离婚和分房子是不冲突的,只要双方感情破裂依照最高法院的相关解释(最新)可以先判决离婚,房子由于无法分割仍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作为财产纠纷留予当事人另案处理. 第二为什么法院判不下来,根据案情双方(我判断)都无另外的居所,一方坚决不同意放弃房子而其本身也拿不出钱的情况下法院就会遇到婚姻案上最困难的问题.因为关系到社会安定问题法院无法把其中一方判决出该房产以造成社会不稳定情况发生. 第三说说对方家人帮助强占居住权问题,真实案例我也碰到不少,就看法官管不管,你下次找法官专门谈谈这个问题,属于他管的范围,这个问题可大可小,这侵犯了你和女儿的居住权利,并且造成案子的审理难度增加在离婚案中多数被认为是非法并承担一定责任的,严重的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综合你的案子,第一找到对方有另外居所的证据(不包括他父母、兄弟姐妹、子女、朋友的住所),就是有他物权的住所找不到的情况下和法官交涉责令他的母亲等退出该居所,最后在房子上和对方取得统一的协商没有办法得到协商的作为女方的你去酬借点钱要求法官做竞价(2当事间的)拍卖。价高者得。为什么要酬借钱因为法院不支持分期付款。女方获得房子后卖房子还钱不也是个解决办法吗? 最最后钱方面解决不了只能先要求判离,然后另案起诉到民事庭要求依法单独分割此房产,不过时间会比较长。
那咱们可做不了主了,这必须要等法院判决才行啊,你有判决书吧?可能你现在就是缺少实际的执行程序,法院的案子是有限期的,最多六个月就必须要判决的,你拿到判决书后,可以再去法院的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啊,让他们把这房子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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