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外因投资失误,所以向外借了高利贷.但是投资和借高利贷没有告诉妻子,妻子毫不知情.我想请问下,学会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离婚之后女方必须分担欠债吗?〔有没有法律明确规定〕
有法律规定,不用分担债...具体法规你等等...
要,因为这是他们婚后的共同财产。所以必须的、分担欠债。
如夫妻共同经营或一方主营但收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 其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 以你所说 因经营不善而产生的债务 一看此经营行为是否被夫妻双方共知同意 再看经营利益是否共享 否则 不得为夫妻共同债务
借高利贷用于投资也是属于用于家庭生产生活的范畴,就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不过高利贷在中国是违法的,民间借贷利率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的。
个人认为,首先,你老公借的是高利贷,这种形式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非法的,其中的"高利"你们是不必偿还的,最多仅偿还本金及银行同类同期利息即可. 其次,就你所问的,该债务是否需要夫妻共同分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的投资收益亏损,或者说,债权债务都是夫妻双方共担盈亏的.如若该债务是发生在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你方又没有证据证实,该投资债务是男方的个人债务,即使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形下发生的投资债务也不能对抗债权人,除非债权人明确知道你不知情,仅就你现在所提供的材料看,你在离婚后仍需要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后,在实际处理中,以下建议供参考:1\端正心态,如果债务确是投资引起的,真实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欠债还钱.2\查清男方借的是什么性质的高利贷,如若还算正当,最好跟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建议让对方走法律诉讼程序解决;如若是非法暴力性质的高利贷,在人身受到威胁暴力时,可以报警处理.
离婚之后女方不分担欠债。
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 (十)夫妻一方外债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另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况除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