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最新婚姻法 >

上诉人王X因与被上诉人孙X、原审被告梁X财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

时间:2012-03-20 19:57来源:杨伟利 作者:上海闲聊9999 点击:
上诉人王X因与被上诉人孙X、原审被告梁X财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上诉人孙X于2007年9月20日向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两被告赔偿因楼板质量问题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60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永城市人民法院于2007年11月

  上诉人王X因与被上诉人孙X、原审被告梁X财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上诉人孙X于2007年9月20日向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两被告赔偿因楼板质量问题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60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永城市人民法院于2007年11月18日作出(2007)永民初字第1436号民事判决。王X、梁X财不服原判,向本院提起上诉。对比一下最新婚姻法。本院于2008年4月28日作出(2008)商民终字第139号民事裁定,撤销原判,看看注册公司需要多少钱。发还重审。永城市人民法院于2008年8月29日作出(2008)永民初字第1323号民事判决。上诉人王X不服原判,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8年12月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学会车辆买卖协议书,何兵与运输公司签订协议书。上诉人王X及委托代理人夏XX,被上诉人孙X及委托代理人张X,原审被告梁X财到庭参加诉讼。

  本院认为,原审审判程序违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永城市人民法院(2008)永民初字第1323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永城市人民法院重审。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