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各位姐妹拍我,我也想跟大家讨论一下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大家议论的焦点无非就是房子。按照新的司法解释,婚前买的房子,一旦双方离婚,没有出钱的一方不能分割房产。这一点我觉得没啥毛病吧?房子如果全部是男方出的钱,作为女方的我们貌似真的没有资格分割。我认为女方能够分割的应该是婚后的共同财产啊。尤其现在房价那么贵,动辄几百万的,你结婚一年半载不过了,顺手分了百八十万是不是这钱太好赚了。当然,很多姐妹会说这样的女人太少了,但是我说不能因为少就不顾及这群少部分因此受害的男方。现在多数年轻人在大城市买房都要贷款,婚姻法解释说,首付是谁出的最后分割财产就归谁,贷款部分属于婚后财产可以分割,增值部分也是婚后财产,也要双方分割。我个人认为是合理的。新的司法解释无非就是更加注重保护个人财产所有权。也就是"多劳多得,不劳不得"。既然婚前财产女方没有出力自然不应分割这部分劳动果实。那有的姐妹说了,如果我四五十岁了,男人出轨了,我还分不到房子了,青春没了,钱也没了不是白白跟他一辈子?其实,我认为也有解决办法。第一,可以在婚前买房的时候要求写上女方名字。第二,按照新的司法解释,可以约定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内的所得财产或者进行婚前财产约定。即,结婚之前买房可以跟男方约定,共同生活5年以后女方可分割房子的20%,10年以后40%等等。类似这样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对双方都有约束的。我相信一个真心爱你要跟你结婚的男人做出这样公平的约定他是不会反对的! 好了,我暂时就说这些。希望跟众位姐妹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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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是转的,可是,转了也给5毛么
啊?哈哈哈亲把我当作五毛党?冤死我吧自己写的啊~哈哈哈真的是内心感受嘛~发誓!发毒誓!
我知道我写这些可能犯了众怒,可是我确实是这么理解的,也是这么想的。真心的想跟众位姐妹讨论
我也是这么理解的。我家是女儿。
哎呀,那我罪恶了。
我是这样认为的,出了这法律,男人更不会轻易的把女人的名字写上去,会轻易写上去的,基本也不会离婚,所以还是觉得不公平 你别觉得不可能,我身边就有异性朋友,跟老婆说好会出轨的 引用阿拉刘回复道: 啊?哈哈哈亲把我当作五毛党?冤死我吧自己写的啊~哈哈哈真的是内心感受嘛~发誓!发毒誓!
如果加上,孩子跟妈妈姓,男的能跟女的一样,在家里多做点家务,多照顾孩子,那我绝对会说公平。 为什么会造成很多人重男轻女,就是他们认为男的能传宗接代,那南方就应该付出点吧。 公平何在?
没错,男人肯定不会轻易写上女人的名字,他还要防备女人出轨呢!是不是?更何况他对自己还没信心。所以啊,可以进行约定啊~像我说的,过了几年就能分享婚前财产的多少多少这样的,这个是十分公平的,对双方利益没有明显偏袒的,法律上是认可的。如果你说男方如果也不愿意怎么办?那我说这样的男人可以不要了。就是结了婚也不会对你好的。至于你说的那个异性朋友,我是女人就不会要这种男人啦。你要说好多女人就是爱这样的坏男人,那没办法,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那种女人吃亏她乐意,可赖不着婚姻法。
我也觉得挺公平的。
甜蜜的二人世界里,仰头盼望小天使的降临。
第一,孩子跟谁姓有那么重要么?我根本不在乎这个,可能有的亲是在乎的,我相信这种习俗会跟着社会的变迁(新的婚姻法不就说明社会在变么?)儿有所改变,毕竟身边跟妈姓的孩子也不少。 第二,在家多做家务,做照顾孩子这点。在没有新的司法解释之前,很多男人确实理直气壮的少做家务,不照顾孩子等等。我相信随着新法出台,慢慢慢慢的--不要心急,慢慢的,他们不会像原来那么理直气壮的说那些都是女人的事了。那是因为我们女人腰板直了!因为我们没有花他的一分钱!(婚后财产是双方的,即便他养着你也是你的钱)而且,一个爱女人爱家的男人会分担家务的啊,至少我老公会,也做的挺好。我相信女人以后更有理由说"你们男人凭什么不做家务?现在男女平等了,连财产都平等分割了!" 相信以后,尤其是我们宝宝长大以后,家庭面貌会跟现在不一样~
孩子跟谁姓,不是一个人在乎不在乎所能或略的,是大多数男方家介意跟女方姓 家务活问题,我老公在家家务活做的就比较多,但我周围的很多女性朋友的老公,有多少能分担的?我相信楼主知道的也不少吧。 我们女性是要自强,但也不能吃哑巴亏你说呢? 如果能一起白头偕老还好,但有很多男的就会抓住法律的靠山,胡来。这年头无奇不有
没错啊,所以女人在现代社会还是属于弱势群体。所以我说,女人自己要注意普法,要用法律保护自己。没结婚的美眉买房子,记的要跟未来老公进行财产约定哦!
那如果已经结了婚,还能像亲说的彼此来个约定吗?婚后的约定有法律效力吗?
我觉得挺公平的,我还怕他跟我离婚分我家的房产呢,现在好了,父母买给子女的房产记录子女一人名字的属于个人财产,这个最好!
你现在已经结婚了的,是不是应该按照最新司法解释之前的旧的解释来判定啊?这个不是这几天才出台的么?如果你是去年结婚的是不是不按照今年这个最新的司法解释执行啊?我也不是搞法律的,这个是我理解的。明白的亲就指点一下吧~
我09年结的。那是应该按照旧的婚姻法来执行吗?
我觉得自己亏大了啊!还没有领证的时候,辛苦攒钱,厚着脸皮借钱,两个人付了首付(可没让婆家妈家掏一分钱啊),由于我当时没有公积金,用老公的公积金贷得款,当然房产证也写的他的名字。而后领结婚证,生宝宝,共同还款,养家糊口。如果按照现在的法律,如果以后万一真的婚姻亮红灯的话,我是不是亏大了?首付款也有我的一份啊。现在我们的感情是很好,如果真的有个万一呢?如果把我的名字也加到房产证上,我俩的权益是不是就平等了呢?法律啊,我没招你惹你,我奉公守法,我纳税不漏税,我自认为是这个社会的稳定分子,为什么要让我如此不安?
婚姻的幸福并不是两个人能决定的
明早问问我公司的法律顾问!相信很多亲都想知道答案!我自己理解的是,你09年结婚不应该按照现在的法律了。否则就太不公平了!因为那就好比游戏开始以后再宣布游戏规则,就好比打扑克,明明你手里抓的是俩王,开牌以后说俩三比俩王大,那不是太无耻了?
啊我回15楼的也适合回复你啊~明早我问问我同事~她是我们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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