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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男方父母出的首付。男方贷款+住房公积金供房。 我们现在还未结婚。因为现在也在一起几年了。也有准备结婚的想法了。现在新婚姻法我不是很了解。好像说男方出的首付就算以后离婚了房子也是男方的? 我当然觉得很不公平。
所以想问问:
1.像男方这个请况。我们结婚后房产证上写上我们两的名字,就算离婚了,能怎么分配?
2.如上。婚后房产证上写上我女方一个人的名子的话,最新婚姻法。又能否有保障?!
3.在一个就是男方贷款+住房公积金供房。改我一个人名字也不知道好改不。(因为办证贷款+公积金这些手续全写的他一人名字)。。。如果能改,不知道对供房有什么问题跟阻碍没? 首先,你所说的不是新《婚姻法》,而是《婚姻法解释三》。县委书记。以你的情况,如果婚后两个人共同偿还房贷,那么因为男方提前支付了首付所以出资比例比你高,离婚后没有意外的话房屋会判归男方,而对于你出资的部分按照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给予补偿。 其次,为什么会觉得不公平?《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就是因为当前中国社会男方及父母因婚前买房或者首付承受了巨大压力,男方及其父母都付出了许多,而女方婚前没有购房压力。而离婚后女方则可以拿走房屋的一半或者更多,这对于男方是极为不公平的,国际动态。尤其是中国目前房价普遍过高,往往购房需要投入男方多年积蓄甚至其父母的养老钱,而女方则轻松的多。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力,付出与得到的应当是成正比的。最新婚姻法。依照《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不论男女,为房子所付出多的就多分,付出少的就少分,这本身就很公平。 再次,婚姻的基础是感情和信任,如果在婚前就考虑离婚时要怎么得到更多利益,这样的婚姻又有什么意义?现代社会,男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女性不再是男性的附庸,所以应当自信、自强,而不是在追求权力的时候要求男女平,承担义务时又留着封建思想要求男性要有足够的物质保障。 总之,若两人相爱就不要考虑离婚后财产分割的问题,而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也长久不了。婚姻是需要双方共同来维护经营的,仅有物质保障不了婚姻的美满,我经手的很多离婚案男方的经济条件都非常好,而正因为这样女方在家庭中没有地位,最新离婚财产分割法。处处受辱,甚至男方出轨也只能睁一眼闭一眼,有钱是好事,但钱买不来幸福,夫妻共同努力创造的东西才是真的。 1、你们婚后房产证上面是两个人的名字,只要是婚后偿还贷款,离婚后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财产。 2、婚后房产证只写你的名字,也不能有保障,以为男方有父母首付的证明,还有男方的贷款加上公积金供房,所以房子也不是你独有。 3、改你一个人的名字不好改,可以加上你的名字,因为所有的贷款加上公积金都是以男方的名字来实施的,要想改你的名字,除非用你的公积金和用你的名字贷款。 没有保障,因为这房子几乎就是男方买的,除非用赠予的形式,男方主动把房子赠送给你,做为和你结婚出的彩礼,当然要书面并且公证了的。 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