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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婚姻法的规定行的通么!

时间:2012-04-14 00:42来源:斷情戒愛 作者:丛浩楠 点击:
最近最高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用法律的形式干涉了婚后房产的归属。规定原文如下: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

最近最高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用法律的形式干涉了婚后房产的归属。规定原文如下: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这样从经济角度讲是维护了购房方的风险避让和财产保值问题,但从情感角度看似乎让婚姻爱情变了味,变的只有"钱与利"没有"爱和情"。

现在社会本来就没有多少真情存在了,这一规定的出现到底是好是坏,如果女人有自己的事业那还好,假如离婚,还有工作支撑!如果是个全职太太她们该怎么办!

大家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吧,觉得这一项规定行么?



规定就脱离了情感,让社会变得太现实,不喜欢!



你可以结婚进才财产公证然后更名加名啊



说不出来什么感觉是保障个人利益还是鼓动大家离婚呢?



哎,无语中。



hf发表于2011-5-2512:12

哎,无语中。

你为什么无语了,对于大学生创业政策。唉,我们女性现在没的地位喽!

夏沫儿发表于2011-5-2511:13

说不出来什么感觉是保障个人利益还是鼓动大家离婚呢?

不知道为,唉!

李洛洛发表于2011-5-2511:10

你可以结婚进才财产公证然后更名加名啊

.这个太复杂了,结个婚还要这么麻烦!

回复8#缺氧的帖子

是挺麻烦的,所以说结婚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啊



绝对不赞同~~



李洛洛发表于2011-5-2514:17

回复8#缺氧的帖子

是挺麻烦的,所以说结婚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啊

搞的我们现在还能结婚么!

追梦发表于2011-5-2514:18

绝对不赞同~~

我也不赞同!

回复11#缺氧的帖子

当然能了如果你信任你老公你可以不做财产公证呀



李洛洛发表于2011-5-2516:01

回复11#缺氧的帖子

当然能了如果你信任你老公你可以不做财产公证呀

唉,难题!

呵呵最好还是,你懂的

以后结婚合同制吧呵呵!

到期前可以观望可以蓄约不行合同终止!

纯属莫攻击!



爷、本乐!发表于2011-5-2518:18

以后结婚合同制吧呵呵!

到期前可以观望可以蓄约不行合同终止!

唉,都是受电视剧的影响啊,婚姻儿戏!

回复17#缺氧的帖子

不是是这个社会和中国的制度简直就是一塌糊涂!



爷、本乐!发表于2011-5-2612:43

回复17#缺氧的帖子

不是是这个社会和中国的制度简直就是一塌糊涂!

唉,咱是老百姓,还是踏踏实实的过日子吧!

回复19#缺氧的帖子

我们还可以造反嘛什么时代了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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