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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诉讼受理范围与诉讼管辖(3)

时间:2012-03-07 15:05来源: 作者: 点击:
一、诉讼受理范围 诉讼受理范围也就是说哪些房产案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房产纠纷一般来说大多构成民事案件,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少数属于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但并不是所有房产纠纷都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一、诉讼受理范围 诉讼受理范围也就是说哪些房产案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房产纠纷一般来说大多构成民事案件,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少数属于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围。但并不是所有房产纠纷都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而是由其他部门来受理。因此,在提起诉讼前,

  (4)申诉、抗诉如果对已生效的裁判文书不服的,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均可申请再审,或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但在申诉、抗诉程序开始前,不停止对原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

  四、诉讼证据

  (1)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必须围绕请求事项向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据。如果不能提供证据或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自己的主张,则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风险。也就是说如果案件事实不能通过证据加以证实的,对该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即其所主张的事实不能为法院认可。因此,收集提交案件证据,对自己主张的成立与否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案件的不同需要提交的证据也有所不同,律师只能根据实践提出一些需要注意的证据:

  1、合作建房纠纷

  ①提供合作建房的书面合同及补充协议等证明材料。

  ②出地一方的合作者应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证明材料。

  ③出资一方应提供出资数额、资金到位时间等证明材料。

  ④提供房屋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等证明材料,房屋已建成并出售的,应提供收回资金数额及由谁占有和利润分配等证明材料。

  ⑤违约一方的违约事实及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2、商品房合同纠纷①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

  ②预售方应提供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营业执照。

  ③提供预售房建设情况及预购方预付数额等证明材料。

  ④违约一方的违约事实及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

  3、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合同纠纷①提供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或转让合同书。

  ②提供土地使用权或转让金数额、交付时间的证明材料,如收款收据等。

  ③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有偿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经主管部门批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④提供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⑤违约一方的违约事实和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

  4、房屋拆迁纠纷

  ①拆迁人应提供依法取得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规划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时间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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