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及条件

时间:2012-03-05 16:30来源: 作者: 点击: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以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通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1、出售;2、交换;3、赠与;4、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以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通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1、出售;2、交换;3、赠与;4、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5、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6、

国有转让是指以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通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1、出售;2、交换;3、赠与;4、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5、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6、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7、以房地产抵债的;8、其他(继承)。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 25% 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与出让限定条件有无实质性冲突、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成交价格是否合理,必要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估价;

  (4)缴纳、契税、等有关税费;

  (5)登记发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4)受让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经批准不需办理出让手续而将转让费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5)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6)登记发证。

  温馨提示:欢迎您访问法律快车房地法频道,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分享到:
丁龙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80-1966 转 1006
相关文章
·
·
·
·
·
·
特别推荐
·
·
·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