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 包 人: 承 包 人:住 址: 地 址:委托代理人: 营业 执照号:电 话: 资质 证书 号: 会 员 证 号: 法定 代表 人: 电话: 委托代理 人: 电话: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12.7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将承包人的承包施工项目全部或部分拿出自行施工制作的,将不享受承包人承诺的所有优惠条件。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芜湖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 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下午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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